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8-A332-05
修正案号:39-2250
一. 标题: 检查 CONNECTRAL 电气接头组件 二. 适用范围: 装有“CONNECTRAL”制造的所有件号的电气接头组件的AS 332C、L 和L1型直升机,有以下两种情况: 1.在1995年4月17日至1996年8月1日之间安装或拆换过的任一备 选项或设备项,此备选项或设备项包含装有电气接头组件的电路。 2.在1995年4月17日至1996年8月1日之间用组件安装或拆换过的 任一电路。 三. 参考文件: 1.DGAC AD98-254-070(A); 2.EUROCOPTER AS 332 服务通告 no 01.00.5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由于在AS 332直升机的电路上发现失效的CONNECTRAL组件,要求 完成以下工作,除非已事先完成: 1.在本指令生效后200飞行小时内,且在1998年12月31日以前,按 照AS 332服务通告no 01.00.51的第2段,在振动情况下(即旋翼旋转) 检查所有系统的电路。 2.对于作备用件的CONNECTRAL组件(散件或已安装在设备上),在 安装组件之前(确认是CONNECTRAL组件并且已更换失效件),完成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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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8-A332-05
修正案号:39-2250
一. 标题: 检查 CONNECTRAL 电气接头组件 二. 适用范围: 装有“CONNECTRAL”制造的所有件号的电气接头组件的AS 332C、L 和L1型直升机,有以下两种情况: 1.在1995年4月17日至1996年8月1日之间安装或拆换过的任一备 选项或设备项,此备选项或设备项包含装有电气接头组件的电路。 2.在1995年4月17日至1996年8月1日之间用组件安装或拆换过的 任一电路。 三. 参考文件: 1.DGAC AD98-254-070(A); 2.EUROCOPTER AS 332 服务通告 no 01.00.5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由于在AS 332直升机的电路上发现失效的CONNECTRAL组件,要求 完成以下工作,除非已事先完成: 1.在本指令生效后200飞行小时内,且在1998年12月31日以前,按 照AS 332服务通告no 01.00.51的第2段,在振动情况下(即旋翼旋转) 检查所有系统的电路。 2.对于作备用件的CONNECTRAL组件(散件或已安装在设备上),在 安装组件之前(确认是CONNECTRAL组件并且已更换失效件),完成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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