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8-B747-11
修正案号:39-2280
一. 标题: 修改飞行手册并检查和更换中央油箱超控/紧急放油泵及进 口单向活门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所有波音747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 FAA AD 98-16-19 修正案:39-10695 2. 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47-28A2212R2 1998 年 5 月 14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确保机组不在无燃油状态下操作中央油箱的超控/紧急放油泵, 并检查和修理该泵进口单向活门及进口转接座的磨损或损伤,以防止 在无燃油时操作造成油箱着火或爆炸,要求完成下述工作(已完成者除 外): A.对在本指令生效之日总飞行时间已累计达到20,000小时或以上 的飞机:在本指令生效后14天内,修改飞行手册中的限制部分,使其 包括下面的程序。可通过将本指令插入飞行手册来完成本次改版。 “如果准备使用中央油箱超控/紧急放油泵,则在发动机起动前中 央油箱内至少要有17,000磅(7,720公斤)燃油。 当中央油箱的燃油少于7,000磅(3,200公斤)时,对于中央油箱搜 油系统不工作的飞机,不得操作中央油箱的超控/紧急放油泵。同时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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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2280 修改飞行手册并检查和更换中央油箱超控紧急放油泵及进口单向活门 CAD1998-B747-11.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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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AA C
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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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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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8-B747-11
修正案号:39-2280
一. 标题: 修改飞行手册并检查和更换中央油箱超控/紧急放油泵及进 口单向活门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所有波音747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 FAA AD 98-16-19 修正案:39-10695 2. 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47-28A2212R2 1998 年 5 月 14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确保机组不在无燃油状态下操作中央油箱的超控/紧急放油泵, 并检查和修理该泵进口单向活门及进口转接座的磨损或损伤,以防止 在无燃油时操作造成油箱着火或爆炸,要求完成下述工作(已完成者除 外): A.对在本指令生效之日总飞行时间已累计达到20,000小时或以上 的飞机:在本指令生效后14天内,修改飞行手册中的限制部分,使其 包括下面的程序。可通过将本指令插入飞行手册来完成本次改版。 “如果准备使用中央油箱超控/紧急放油泵,则在发动机起动前中 央油箱内至少要有17,000磅(7,720公斤)燃油。 当中央油箱的燃油少于7,000磅(3,200公斤)时,对于中央油箱搜 油系统不工作的飞机,不得操作中央油箱的超控/紧急放油泵。同时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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