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8-A340-17
修正案号:39-2330
一. 标题: 改装连接刹车杆到主支架的外侧销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还没有完成AIRBUS INDUSTRIE 改装号46416或SB A340-32-4120或AOT 32-18(1998.2.12颁发) 三. 参考文件: 1.DGAC 颁发的 AD98-353-094(B) 2.AIRBUS INDUSTRIE SB A340-32-4120(或以后批准的修订版) 3.AOT 32-18(1998.2.12 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主起落架支柱连接处刹车扭力杆连接销完全脱开,在本 适航指令生效后,必须完成下列工作; 在本适航指令生效后500飞行小时内,按照AIRBUS INDUSTRIE SB A340-32-4120的要求完成对左边和右边主起落架刹车杆销的改装; 注:对于已经按照AOT 32-18(1998.2.12颁发)完成了改装的飞机, 则按照SB A340-32-4120中2.B(2)段的要求,在下次合适的时机,在主支 柱上冲压和修整名牌; 完成本指令可采取能保证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但 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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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8-A340-17
修正案号:39-2330
一. 标题: 改装连接刹车杆到主支架的外侧销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还没有完成AIRBUS INDUSTRIE 改装号46416或SB A340-32-4120或AOT 32-18(1998.2.12颁发) 三. 参考文件: 1.DGAC 颁发的 AD98-353-094(B) 2.AIRBUS INDUSTRIE SB A340-32-4120(或以后批准的修订版) 3.AOT 32-18(1998.2.12 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主起落架支柱连接处刹车扭力杆连接销完全脱开,在本 适航指令生效后,必须完成下列工作; 在本适航指令生效后500飞行小时内,按照AIRBUS INDUSTRIE SB A340-32-4120的要求完成对左边和右边主起落架刹车杆销的改装; 注:对于已经按照AOT 32-18(1998.2.12颁发)完成了改装的飞机, 则按照SB A340-32-4120中2.B(2)段的要求,在下次合适的时机,在主支 柱上冲压和修整名牌; 完成本指令可采取能保证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但 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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