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8-MULT-48
修正案号:39-2360
一. 标题: 更换左、右主起落架作动筒的 U 形夹组件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所有空中国王B200(SKB200)和 B300(SKB-350)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 FAA AD 98-21-35 修正案: 39-10843 2.Raytheon Aircraft Mandatory 服务通告 No.2728R1 1998 年 2 月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因原设计生产的零件产生疲劳裂纹而引起主起落架作动筒 的U形夹组件失效,继而使飞机着陆时失控, 要求完成下述工作, 已完 成者除外: A、 在本指令生效后200飞行小时(TIS)内, 根据Raytheon Aircraft Mandatory服务通告No.2728R1的“施工说明(Accomplishment Instructions)”的要求,用新的、改进设计的主起落架作动筒的U形夹 组件换下左、右主起落架作动筒旧的U形夹组件。 B、完成本指令可采取能保证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 但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五. 生效日期:1998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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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2360 更换左、右主起落架作动筒的U 形夹组件CAD1998-MULT-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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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8-MULT-48
修正案号:39-2360
一. 标题: 更换左、右主起落架作动筒的 U 形夹组件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所有空中国王B200(SKB200)和 B300(SKB-350)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 FAA AD 98-21-35 修正案: 39-10843 2.Raytheon Aircraft Mandatory 服务通告 No.2728R1 1998 年 2 月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因原设计生产的零件产生疲劳裂纹而引起主起落架作动筒 的U形夹组件失效,继而使飞机着陆时失控, 要求完成下述工作, 已完 成者除外: A、 在本指令生效后200飞行小时(TIS)内, 根据Raytheon Aircraft Mandatory服务通告No.2728R1的“施工说明(Accomplishment Instructions)”的要求,用新的、改进设计的主起落架作动筒的U形夹 组件换下左、右主起落架作动筒旧的U形夹组件。 B、完成本指令可采取能保证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 但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五. 生效日期:1998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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