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8-B767-06
修正案号:39-2361
一. 标题: 详细目视检查内侧后缘襟翼的环形接头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生产线号从1至721(含)的所有波音 B767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98-22-12 修正案 39-10859 2.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67-57A0066R1 1998 年 8 月 6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由于环形接头断裂而导致内侧后缘襟翼与飞机分离,要求 完成下述工作,已完成者除外: A.飞机出厂后8年内或本指令生效后90天内,以后到为准,根据波 音紧急服务通告767-57A0066R1的“施工说明(Accomplishment Instructions)”第1部分的要求,详细目视检查两翼的内侧后缘襟翼环 形接头有无裂纹、腐蚀或锈斑(Staining)。 1.若未发现有裂纹、腐蚀或锈斑的环形接头,则在检查后以不超过 120天的时间间隔,重复本指令A段所要求的检查工作。 2.若发现环形接头有裂纹,则在下次飞行前,按上述紧急服务通告 的“施工说明(Accomplishment Instructions)”第2部分的要求,安装新 的环形接头。
第 1 页 共 2 页
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2361 详细目视检查内侧后缘襟翼的环形接头CAD1998-B767-06.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8-B767-06
修正案号:39-2361
一. 标题: 详细目视检查内侧后缘襟翼的环形接头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生产线号从1至721(含)的所有波音 B767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98-22-12 修正案 39-10859 2.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67-57A0066R1 1998 年 8 月 6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由于环形接头断裂而导致内侧后缘襟翼与飞机分离,要求 完成下述工作,已完成者除外: A.飞机出厂后8年内或本指令生效后90天内,以后到为准,根据波 音紧急服务通告767-57A0066R1的“施工说明(Accomplishment Instructions)”第1部分的要求,详细目视检查两翼的内侧后缘襟翼环 形接头有无裂纹、腐蚀或锈斑(Staining)。 1.若未发现有裂纹、腐蚀或锈斑的环形接头,则在检查后以不超过 120天的时间间隔,重复本指令A段所要求的检查工作。 2.若发现环形接头有裂纹,则在下次飞行前,按上述紧急服务通告 的“施工说明(Accomplishment Instructions)”第2部分的要求,安装新 的环形接头。
第 1 页 共 2 页
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2361 详细目视检查内侧后缘襟翼的环形接头CAD1998-B767-0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