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9-MULT-15
修正案号:39-2494
一. 标题: 修改装有联信公司 GPS 的飞机的飞行手册 二. 适用范围: 联信公司(ALLIEDSIGNAL AVIONICS INC.)型号GNS-XLS和GNS-XL 全球定位系统(GPS),件号(P/N)分别为17960-0102-XXXX和P/N 18355-0101-XXXX,它们装于但不限于下列飞机: 制造厂家 型号 英宇航(BAe) 146-100A和146-200A Cessna飞机公司 525,550,和560 波音麦道公司 MD-82。 三. 参考文件: 1. FAA AD 97-05-03,修正案 39-9947; 2. FAA AD 97-05-03R1,修正案 39-11064; 3. GlobalWulfsberg 软件通告 No:GNS-XL-SW1 1997 年 2 月颁发) ( ; 4. BENDIX/KING 软件通告 No:GNS-XLS-SW2 1997 年 2 月颁发) ( 。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在非精确进近机场过程中,由于GPS飞行管理系统的不精确 信息,导致飞机从预定飞行轨迹的偏离,要求在本指令生效后3天内, 完成以下工作: (a) 将下列限制插入飞机飞行手册(AFM)的使用限制部分或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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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9-MULT-15
修正案号:39-2494
一. 标题: 修改装有联信公司 GPS 的飞机的飞行手册 二. 适用范围: 联信公司(ALLIEDSIGNAL AVIONICS INC.)型号GNS-XLS和GNS-XL 全球定位系统(GPS),件号(P/N)分别为17960-0102-XXXX和P/N 18355-0101-XXXX,它们装于但不限于下列飞机: 制造厂家 型号 英宇航(BAe) 146-100A和146-200A Cessna飞机公司 525,550,和560 波音麦道公司 MD-82。 三. 参考文件: 1. FAA AD 97-05-03,修正案 39-9947; 2. FAA AD 97-05-03R1,修正案 39-11064; 3. GlobalWulfsberg 软件通告 No:GNS-XL-SW1 1997 年 2 月颁发) ( ; 4. BENDIX/KING 软件通告 No:GNS-XLS-SW2 1997 年 2 月颁发) ( 。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在非精确进近机场过程中,由于GPS飞行管理系统的不精确 信息,导致飞机从预定飞行轨迹的偏离,要求在本指令生效后3天内, 完成以下工作: (a) 将下列限制插入飞机飞行手册(AFM)的使用限制部分或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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