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9-MD11-11 一. 标题: 检查和改装中货舱地板下的线路
修正案号:39-2723
二. 适用范围: 列在麦道1999年6月1日颁布的紧急服务通告SB MD11-24A155上的 所有MD-11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AD 99-24-03 修正案 39-11427 颁布日期 1999 年 11 月 10 日 紧急服务通告 SB MD11-24A155 颁布日期 1999 年 6 月 1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在下中货舱出现点火花、烟雾或火焰,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第一阶段:检查和纠正措施 (a)在本指令生效后30天内,按照麦道1999年6月1日颁布的紧急服 务通告SB MD11-24A155中的第一阶段工作要求,对中货舱地板下的线 路、结构和垫圈进行检查,以发现是否有电弧烧痕和磨损痕迹。 (1)情况一:没有检查出电弧或磨损痕迹,那么在下次飞行前, 按照服务通告对隔框区域的导线安装保护性套筒。 (2)情况二:如果发现有损坏的导线、结构或垫圈,那么在下次 飞行前,必须完成本指令(a)(2)(i)、(a)(2)(ii)和(a)(2)(iii)的要 求。 (i) 按照服务通告修理损坏的导线和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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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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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9-MD11-11 一. 标题: 检查和改装中货舱地板下的线路
修正案号:39-2723
二. 适用范围: 列在麦道1999年6月1日颁布的紧急服务通告SB MD11-24A155上的 所有MD-11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AD 99-24-03 修正案 39-11427 颁布日期 1999 年 11 月 10 日 紧急服务通告 SB MD11-24A155 颁布日期 1999 年 6 月 1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在下中货舱出现点火花、烟雾或火焰,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第一阶段:检查和纠正措施 (a)在本指令生效后30天内,按照麦道1999年6月1日颁布的紧急服 务通告SB MD11-24A155中的第一阶段工作要求,对中货舱地板下的线 路、结构和垫圈进行检查,以发现是否有电弧烧痕和磨损痕迹。 (1)情况一:没有检查出电弧或磨损痕迹,那么在下次飞行前, 按照服务通告对隔框区域的导线安装保护性套筒。 (2)情况二:如果发现有损坏的导线、结构或垫圈,那么在下次 飞行前,必须完成本指令(a)(2)(i)、(a)(2)(ii)和(a)(2)(iii)的要 求。 (i) 按照服务通告修理损坏的导线和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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