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0-R044-01 一. 标题: 更换驾驶杆把手组件
修正案号:39-2761
二. 适用范围: 装有件号为A756-6、型号为N型及N型之前的驾驶杆把手组件的R44 直升机,飞机序号为0001到0159,其中0143,0150和0156除外。 三. 参考文件: FAA AD99-23-01,修正案 39-11397。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使用可能开裂的驾驶杆把手组件,引起把手组件失效,导 致飞机失去控制,要求在本指令生效后25个飞行小时内,或30天内, 以先到为准,用适航的、除件号和型号为A756-6、A型到N型以外的把 手组件,更换件号为A756-6、A型到N型的把手组件。除非已事先完成。 注:1996年12月20日颁发的Robinson K1-112 R44驾驶杆把手组件 升级包实施内容,与本指令内容有关。 完成本指令可采取能保证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但 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五. 生效日期:2000 年 1 月 27 日 六. 颁发日期:2000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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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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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0-R044-01 一. 标题: 更换驾驶杆把手组件
修正案号:39-2761
二. 适用范围: 装有件号为A756-6、型号为N型及N型之前的驾驶杆把手组件的R44 直升机,飞机序号为0001到0159,其中0143,0150和0156除外。 三. 参考文件: FAA AD99-23-01,修正案 39-11397。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使用可能开裂的驾驶杆把手组件,引起把手组件失效,导 致飞机失去控制,要求在本指令生效后25个飞行小时内,或30天内, 以先到为准,用适航的、除件号和型号为A756-6、A型到N型以外的把 手组件,更换件号为A756-6、A型到N型的把手组件。除非已事先完成。 注:1996年12月20日颁发的Robinson K1-112 R44驾驶杆把手组件 升级包实施内容,与本指令内容有关。 完成本指令可采取能保证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但 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五. 生效日期:2000 年 1 月 27 日 六. 颁发日期:2000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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