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0-B747-01R1
修正案号:39-2809
一. 标题: 检查飞机主 3 号门的紧固件和前边框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列在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47-53A2416R1中的波音B747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2000-02-10 修正案 39-11529 2.CAD2000-B747-01 修正案 39-2803 3.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47-53A2416R1 1999 年 5 月 6 日 4.波音服务通告 747-53-2066 1972 年 6 月 28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适航指令替代 CAD2000-B747-01,39-2803 为防止机身1265站位边框的23和27号桁条之间的内缘条和腹板因 裂纹而造成飞机快速失压,要求完成下述工作,事先已完成者除外: A.依据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47-53A2416R1的图5, 在本指令A.1、 A.2 或A.3段规定的时间内,对地板加强肋的隔框进行飞行安全检查,以查 明是否有紧固件折断或结构裂纹。此后,以不超过3000飞行循环的时 间间隔重复上述检查。 注1:如果在本指令生效之前,已依据1998年4月23日颁发的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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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2809 检查飞机主3 号门的紧固件和前边框CAD2000-B747-01R1.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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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0-B747-01R1
修正案号:39-2809
一. 标题: 检查飞机主 3 号门的紧固件和前边框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列在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47-53A2416R1中的波音B747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2000-02-10 修正案 39-11529 2.CAD2000-B747-01 修正案 39-2803 3.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47-53A2416R1 1999 年 5 月 6 日 4.波音服务通告 747-53-2066 1972 年 6 月 28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适航指令替代 CAD2000-B747-01,39-2803 为防止机身1265站位边框的23和27号桁条之间的内缘条和腹板因 裂纹而造成飞机快速失压,要求完成下述工作,事先已完成者除外: A.依据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47-53A2416R1的图5, 在本指令A.1、 A.2 或A.3段规定的时间内,对地板加强肋的隔框进行飞行安全检查,以查 明是否有紧固件折断或结构裂纹。此后,以不超过3000飞行循环的时 间间隔重复上述检查。 注1:如果在本指令生效之前,已依据1998年4月23日颁发的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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