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0-A340-12
修正案号:39-2811
一. 标题: 检查“SAMM”升降舵伺服控制器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装有P/N SC4800-2到SC4800-8的“SAMM”升降舵伺服控制器 的所有A340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DGAC 颁发的 AD2000-024-135(B) 2.AIRBUS INDUSTRIE SB A340-27-4072R1(或以后批准的修订版) 对于所有升降舵伺服控制器自新累计使用在 30 个月前,或在本指令生 效后 500 飞行小时内(以后到为准),必须完成下列工作: 1.按照 SB A340-27-4072R1 第 3.B(2)段的要求检查作动和阻尼伺服 控制器(FIN 2CS1,2CS2,3CS1,3CS2)有眼端活塞杆的间隙; 2.根据测量的间隙,按照 SB A340-27-4072R1 的要求对所有伺服控 制器做一次调整工作; 3.对于安装在飞机上正在使用的升降舵伺服控制器,以间隔不超过 15 个月重复上面第 1 和 2 段的工作; 4.不管检查结果如何都向 AIRBUS INDUSTRIE 报告检查结果。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对于所有升降舵伺服控制器自新累计使用在30个月前,或在本指 令生效后500飞行小时内(以后到为准),必须完成下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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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2811 检查“SAMM”升降舵伺服控制器CAD2000-A340-12.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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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AA C
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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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0-A340-12
修正案号:39-2811
一. 标题: 检查“SAMM”升降舵伺服控制器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装有P/N SC4800-2到SC4800-8的“SAMM”升降舵伺服控制器 的所有A340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DGAC 颁发的 AD2000-024-135(B) 2.AIRBUS INDUSTRIE SB A340-27-4072R1(或以后批准的修订版) 对于所有升降舵伺服控制器自新累计使用在 30 个月前,或在本指令生 效后 500 飞行小时内(以后到为准),必须完成下列工作: 1.按照 SB A340-27-4072R1 第 3.B(2)段的要求检查作动和阻尼伺服 控制器(FIN 2CS1,2CS2,3CS1,3CS2)有眼端活塞杆的间隙; 2.根据测量的间隙,按照 SB A340-27-4072R1 的要求对所有伺服控 制器做一次调整工作; 3.对于安装在飞机上正在使用的升降舵伺服控制器,以间隔不超过 15 个月重复上面第 1 和 2 段的工作; 4.不管检查结果如何都向 AIRBUS INDUSTRIE 报告检查结果。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对于所有升降舵伺服控制器自新累计使用在30个月前,或在本指 令生效后500飞行小时内(以后到为准),必须完成下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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