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0-MD11-17 一. 标题: 检查并更换 MD-11 飞机的绝缘层
修正案号:39-2930
二. 适用范围: 制造商机身号在359至632之间的MD-11和MD-11F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2000-11-02; 2、1998 年 3 月 20 日颁发的麦道服务通告 MD11-25-200R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确保由硬化聚乙烯材料(MPET)构造的绝缘层已经从机身中拆 除,完成以下工作: (a)标记为"DMS 2072,TYPE 2,Class 1,Grade A;","DMS 2072,TYPE 2,Class 1;","DMS 1996,TYPE 1"是由MPET材料构成的。在本指令生 效后5年内,目视判断是否有MPET绝缘层以及相应的位置;如果标记不 可识别,则须采用已知为MPET材料的样品对比来判断。 (b)对于已确定无MPET绝缘层的飞机,无需进一步的工作。 (c)对于已确定有MPET绝缘层的飞机,在本指令生效后5年内按照 1998年3月20日颁发的麦道服务通告MD11-25-200R1用经批准的绝缘层 更换MPET绝缘层。 (d)自本指令生效后,库内的MPET绝缘层不得装上任何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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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2930 检查并更换MD-11 飞机的绝缘层CAD2000-MD11-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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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0-MD11-17 一. 标题: 检查并更换 MD-11 飞机的绝缘层
修正案号:39-2930
二. 适用范围: 制造商机身号在359至632之间的MD-11和MD-11F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2000-11-02; 2、1998 年 3 月 20 日颁发的麦道服务通告 MD11-25-200R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确保由硬化聚乙烯材料(MPET)构造的绝缘层已经从机身中拆 除,完成以下工作: (a)标记为"DMS 2072,TYPE 2,Class 1,Grade A;","DMS 2072,TYPE 2,Class 1;","DMS 1996,TYPE 1"是由MPET材料构成的。在本指令生 效后5年内,目视判断是否有MPET绝缘层以及相应的位置;如果标记不 可识别,则须采用已知为MPET材料的样品对比来判断。 (b)对于已确定无MPET绝缘层的飞机,无需进一步的工作。 (c)对于已确定有MPET绝缘层的飞机,在本指令生效后5年内按照 1998年3月20日颁发的麦道服务通告MD11-25-200R1用经批准的绝缘层 更换MPET绝缘层。 (d)自本指令生效后,库内的MPET绝缘层不得装上任何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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