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0-MD11-04
修正案号:39-2838
一. 标题: 检查和改装观察员位置后面的电线束 二. 适用范围: 列在麦道1999年4月26日颁布的紧急服务通告SB MD11-24A041.R1 上的所有MD-11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AD 2000-03-13 39-11572 2、SB MD11-24A041 R1 1999.4.26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馈通中的电线束摩擦到馈通底部,从而产生电缆摩擦、电 弧和驾驶舱中出现烟或火,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a)在本指令生效日后一年内,按照1999.4.26颁布的SB MD11- 24A041 R1的要求,对主观察员位置后面的电线束安装情况执行一次仔 细的目视检查,以便找出曾经发生过损伤或出现过摩擦的电线。 注:本指令中仔细检查的定义就是:“对具体的结构区域、系统、 安装情况或组件进行彻底的目视检测以发现明显的损伤,失效或异常。 这种级别的检查是在检验者所需要的有足够亮度的直接光源下进行。 检查工具包括:镜子、放大镜等。同时可能要求表面清洁和编制接近 检查区域的程序。” (1)对在本SB中列为1类的飞机:按适用性完成本指令(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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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0-MD11-04
修正案号:39-2838
一. 标题: 检查和改装观察员位置后面的电线束 二. 适用范围: 列在麦道1999年4月26日颁布的紧急服务通告SB MD11-24A041.R1 上的所有MD-11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AD 2000-03-13 39-11572 2、SB MD11-24A041 R1 1999.4.26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馈通中的电线束摩擦到馈通底部,从而产生电缆摩擦、电 弧和驾驶舱中出现烟或火,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a)在本指令生效日后一年内,按照1999.4.26颁布的SB MD11- 24A041 R1的要求,对主观察员位置后面的电线束安装情况执行一次仔 细的目视检查,以便找出曾经发生过损伤或出现过摩擦的电线。 注:本指令中仔细检查的定义就是:“对具体的结构区域、系统、 安装情况或组件进行彻底的目视检测以发现明显的损伤,失效或异常。 这种级别的检查是在检验者所需要的有足够亮度的直接光源下进行。 检查工具包括:镜子、放大镜等。同时可能要求表面清洁和编制接近 检查区域的程序。” (1)对在本SB中列为1类的飞机:按适用性完成本指令(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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