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1-B777-05 一. 标题: 检查襟副翼内侧支撑柱 二. 适用范围: 线号为1-9(含)的B777系列飞机。
修正案号:39-3260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2001-12-10,修正案 39-12265。 2.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77-56A0036,1999 年 6 月 24 日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襟副翼内侧支撑柱断裂,而造成飞行中襟副翼丢失,结构 损伤,降低飞机的可操作性,要求必须完成以下工作,除非事先已经 完成: 1.总飞行循环累积到4000循环前,或本指令生效后90天内,以后 到为准,根据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77-57A0036(1999年6月24日颁发) 中实施指南的第1部分,对襟副翼内侧支撑柱下部凸缘进行详细目视检 查和超声波检查,检查有无裂纹: (1) 如果没有发现裂纹,此后以不超过300飞行循环的间隔进行 重复检查,直至完成本指令2段要求的工作; (2) 如果发现裂纹,在下次飞行前,完成本指令2段要求的工作。 2.总飞行循环累积到8000循环前,或本指令生效后1200飞行循环 内,以后到为准,根据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77-57A0036中实施指南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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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3260 检查襟副翼内侧支撑柱CAD2001-B777-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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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1-B777-05 一. 标题: 检查襟副翼内侧支撑柱 二. 适用范围: 线号为1-9(含)的B777系列飞机。
修正案号:39-3260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2001-12-10,修正案 39-12265。 2.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77-56A0036,1999 年 6 月 24 日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襟副翼内侧支撑柱断裂,而造成飞行中襟副翼丢失,结构 损伤,降低飞机的可操作性,要求必须完成以下工作,除非事先已经 完成: 1.总飞行循环累积到4000循环前,或本指令生效后90天内,以后 到为准,根据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77-57A0036(1999年6月24日颁发) 中实施指南的第1部分,对襟副翼内侧支撑柱下部凸缘进行详细目视检 查和超声波检查,检查有无裂纹: (1) 如果没有发现裂纹,此后以不超过300飞行循环的间隔进行 重复检查,直至完成本指令2段要求的工作; (2) 如果发现裂纹,在下次飞行前,完成本指令2段要求的工作。 2.总飞行循环累积到8000循环前,或本指令生效后1200飞行循环 内,以后到为准,根据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77-57A0036中实施指南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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