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1-H800-04
修正案号:39-3383
一. 标题: 检查主起落架作动器作动筒头的接耳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Hawker800XP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2001-17-26 修正案 39-12417 2.雷神公司服务通告 32-3391 2000 年 8 月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作动筒头部接耳脱落,使主起落架不能伸出,而导致在起 落架部分收上情况下着陆,要求完成下述工作, 已完成者除外: 检查 A.在本指令A.(1),A.(2),A.(3)或A.(4)规定的时间内,依照雷 神公司服务通告32-3391,对作动器的作动筒头的接耳实施涡流检查, 以查明是否有裂纹或腐蚀: (1)对于到本指令生效时,总起落小于等于3000次的作动筒头,在 本指令生效后24个月内执行涡流检查。 (2)对于到本指令生效时,总起落在3001到4000次的作动筒头,在 本指令生效后6个月内执行涡流检查。 (3)对于到本指令生效时,使用超过7年的作动筒头,在本指令生 效后的6个月内执行涡流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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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AA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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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1-H800-04
修正案号:39-3383
一. 标题: 检查主起落架作动器作动筒头的接耳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Hawker800XP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2001-17-26 修正案 39-12417 2.雷神公司服务通告 32-3391 2000 年 8 月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作动筒头部接耳脱落,使主起落架不能伸出,而导致在起 落架部分收上情况下着陆,要求完成下述工作, 已完成者除外: 检查 A.在本指令A.(1),A.(2),A.(3)或A.(4)规定的时间内,依照雷 神公司服务通告32-3391,对作动器的作动筒头的接耳实施涡流检查, 以查明是否有裂纹或腐蚀: (1)对于到本指令生效时,总起落小于等于3000次的作动筒头,在 本指令生效后24个月内执行涡流检查。 (2)对于到本指令生效时,总起落在3001到4000次的作动筒头,在 本指令生效后6个月内执行涡流检查。 (3)对于到本指令生效时,使用超过7年的作动筒头,在本指令生 效后的6个月内执行涡流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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