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2-MULT-16
修正案号:39-3613
一. 标题: 检查/改装 Rockwell Collins 公司的 TDR-94 和 TDR-94D 模 式 S 应答机 二. 适用范围: 本适航指令适用于从Gillham(格雷码)编码的气压高度源获得高 度信息的Collins的TDR-94模式S应答机(Collins P/N:622-9352-004) 和TDR-94D模式S应答机(Collins P/N:622-9210-004),这些设备安 装在按任何类型审定的下述飞机上,但不仅限于这些飞机: deHavilland公司的DHC-8 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FAA AD 2002-06-06; Rockwell Collins 服务通告 No.17(TDR-94/94D-34-17) ,1999 年 2 月 8 日发布; Rockwell Collins 服务通告 No.17 (TDR-94/94D-34-17) 修订 No.1, , 2000 年 5 月 15 日发布; Rockwell Collins 服务通告 20(TDR-94/94D-34-20) ,修订 No.1, 2001 年 5 月 2 日发布。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由于不正确的高度数据导致机载防撞系统(ACAS)或空 中交通警告和防撞系统(TCAS)修改版7的最小垂直间隔限制的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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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3613 检查改装Rockwell Collins 公司的TDR-94 和TDR-94D 模式S 应答机 CAD2002-MULT-16.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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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2-MULT-16
修正案号:39-3613
一. 标题: 检查/改装 Rockwell Collins 公司的 TDR-94 和 TDR-94D 模 式 S 应答机 二. 适用范围: 本适航指令适用于从Gillham(格雷码)编码的气压高度源获得高 度信息的Collins的TDR-94模式S应答机(Collins P/N:622-9352-004) 和TDR-94D模式S应答机(Collins P/N:622-9210-004),这些设备安 装在按任何类型审定的下述飞机上,但不仅限于这些飞机: deHavilland公司的DHC-8 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FAA AD 2002-06-06; Rockwell Collins 服务通告 No.17(TDR-94/94D-34-17) ,1999 年 2 月 8 日发布; Rockwell Collins 服务通告 No.17 (TDR-94/94D-34-17) 修订 No.1, , 2000 年 5 月 15 日发布; Rockwell Collins 服务通告 20(TDR-94/94D-34-20) ,修订 No.1, 2001 年 5 月 2 日发布。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由于不正确的高度数据导致机载防撞系统(ACAS)或空 中交通警告和防撞系统(TCAS)修改版7的最小垂直间隔限制的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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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3613 检查改装Rockwell Collins 公司的TDR-94 和TDR-94D 模式S 应答机 CAD2002-MULT-1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