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2-MULT-38
修正案号:39-3763
一. 标题: 型号为 7-2ALP-L-30-()的 Ribeco 公司的货盘 二. 适用范围: 本适航指令适用于Ribeco公司生产的、型号为7-2ALP-L-30-() 的、所有序号的货盘。 三. 参考文件: LBA AD 2002-232 德国型号合格证:JTSO Authorisation LBA.O.11.400/171JTSO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由于Ribeco有限公司根据JTSO授权LBA.O.11.400/171JTSO生产的 型号为7-2ALP-L-30-()货盘仍然不能满足最大负载的验证测试要求, 并且由于Ribeco有限公司的破产,已不能够再使其货盘满足最大负载 的要求,同时也由于LBA已决定取消其现有的对上述型号货盘的JTSO授 权,本适航指令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下面的工作,除非事先已经 完成: 1、要求完成的措施和规定的期限: a、在每一次进行货盘装载前,检查受影响的货盘,以确信是否 有损伤,如:破损和裂纹。 b、自本适航指令生效日起,将货盘的最大允许负载降低为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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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3763 型号为7-2ALP-L-30-()的Ribeco 公司的货盘CAD2002-MULT-38.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2-MULT-38
修正案号:39-3763
一. 标题: 型号为 7-2ALP-L-30-()的 Ribeco 公司的货盘 二. 适用范围: 本适航指令适用于Ribeco公司生产的、型号为7-2ALP-L-30-() 的、所有序号的货盘。 三. 参考文件: LBA AD 2002-232 德国型号合格证:JTSO Authorisation LBA.O.11.400/171JTSO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由于Ribeco有限公司根据JTSO授权LBA.O.11.400/171JTSO生产的 型号为7-2ALP-L-30-()货盘仍然不能满足最大负载的验证测试要求, 并且由于Ribeco有限公司的破产,已不能够再使其货盘满足最大负载 的要求,同时也由于LBA已决定取消其现有的对上述型号货盘的JTSO授 权,本适航指令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下面的工作,除非事先已经 完成: 1、要求完成的措施和规定的期限: a、在每一次进行货盘装载前,检查受影响的货盘,以确信是否 有损伤,如:破损和裂纹。 b、自本适航指令生效日起,将货盘的最大允许负载降低为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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