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2-MD11-08 一. 标题: 检查电子舱中导线束
修正案号:39-3743
二. 适用范围: 列于2001年5月21日颁发的波音紧急服务通告MD11-23A046R01上 的MD-11和MD-11F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2002-14-08 /39-12808 2.2001 年 5 月 21 日颁发的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MD11-23A046R0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电子舱中导线的擦伤,这将导致跳电弧并进一步引起驾 驶舱中冒烟和/或着火,完成以下要求的工作(除非事先已完成): (a)于本指令生效后一年之内,按照2001年5月21日颁发的波音紧 急服务通告MD11-23A046R01中的实施指南,对电子舱位于副驾驶座椅 下靠近脚蹬延伸区域附近的导线束进行一次目视检查以探测出缺陷 (如:磨擦、不当排向或线束支撑物、缺失包扎、不当间距)。如果发 现有缺陷,在下一次飞行前,执行上述服务通告的实施指南中适用的 纠正措施(如:修理,用新的电线更换受损的电线,重排导线束,和包 扎导线束)。 注1:对于本指令,一般目视检查定义为:一种对内、外区域,安 装情况或组件进行目视检查以检测出明显的损伤、失效或缺陷。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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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3743 检查电子舱中导线束CAD2002-MD11-08.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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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2-MD11-08 一. 标题: 检查电子舱中导线束
修正案号:39-3743
二. 适用范围: 列于2001年5月21日颁发的波音紧急服务通告MD11-23A046R01上 的MD-11和MD-11F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2002-14-08 /39-12808 2.2001 年 5 月 21 日颁发的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MD11-23A046R0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电子舱中导线的擦伤,这将导致跳电弧并进一步引起驾 驶舱中冒烟和/或着火,完成以下要求的工作(除非事先已完成): (a)于本指令生效后一年之内,按照2001年5月21日颁发的波音紧 急服务通告MD11-23A046R01中的实施指南,对电子舱位于副驾驶座椅 下靠近脚蹬延伸区域附近的导线束进行一次目视检查以探测出缺陷 (如:磨擦、不当排向或线束支撑物、缺失包扎、不当间距)。如果发 现有缺陷,在下一次飞行前,执行上述服务通告的实施指南中适用的 纠正措施(如:修理,用新的电线更换受损的电线,重排导线束,和包 扎导线束)。 注1:对于本指令,一般目视检查定义为:一种对内、外区域,安 装情况或组件进行目视检查以检测出明显的损伤、失效或缺陷。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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