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2-MULT-54
修正案号:39-3850
一. 标题: 修改 B737、B747、B757 飞机飞行手册 二. 适用范围: 按任何类别审定的各型B737-600、-700、-700C、-800、-900飞机; B747和B757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FAA AD 2002-24-5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要求机组保持中央油箱中某种最低燃油量,并禁止使用水平尾 翼油箱(对B747-400系列飞机)和某些中央辅助油箱(在B747系列飞 机上),要求完成下述工作,除非事先已完成: 注1: 对符合本CAD(b)到(e)段的要求而言,完成 CAD2002-MULT-40,修正案39-3783,(a)到(d)段要求的工作是可 接受的。 本CAD要求重复这些工作, 直到完成CAD2002-MULT-40段落 (g) 到(h)所规定的终止措施并去除了飞机飞行手册(AFM)修订和标牌。 (a)完成CAD2002-MULT-40,修正案39-3783,(g)到(h)段所规定 的终止措施并非允许去除CAD2002-MULT-40段落(a)、(b)、(c) 和(d)或本CAD段落(b)、(c)、(d)和(e)所要求的AFM修订。 I、要求完成的工作 飞机飞行手册(AFM)修订:B737-600、-700、-700C、-800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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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3850 修改B737、B747、B757 飞机飞行手册CAD2002-MULT-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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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2-MULT-54
修正案号:39-3850
一. 标题: 修改 B737、B747、B757 飞机飞行手册 二. 适用范围: 按任何类别审定的各型B737-600、-700、-700C、-800、-900飞机; B747和B757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FAA AD 2002-24-5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要求机组保持中央油箱中某种最低燃油量,并禁止使用水平尾 翼油箱(对B747-400系列飞机)和某些中央辅助油箱(在B747系列飞 机上),要求完成下述工作,除非事先已完成: 注1: 对符合本CAD(b)到(e)段的要求而言,完成 CAD2002-MULT-40,修正案39-3783,(a)到(d)段要求的工作是可 接受的。 本CAD要求重复这些工作, 直到完成CAD2002-MULT-40段落 (g) 到(h)所规定的终止措施并去除了飞机飞行手册(AFM)修订和标牌。 (a)完成CAD2002-MULT-40,修正案39-3783,(g)到(h)段所规定 的终止措施并非允许去除CAD2002-MULT-40段落(a)、(b)、(c) 和(d)或本CAD段落(b)、(c)、(d)和(e)所要求的AFM修订。 I、要求完成的工作 飞机飞行手册(AFM)修订:B737-600、-700、-700C、-800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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