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3-A340-07
修正案号:39-4032
一. 标题: 更换 A 型和 B 型的襟翼旋转作动器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生产线上未完成50044号改装或在运行中未执行SB A340-27-4111的所有序列号的A340-211,212,213,311,312,313型 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DGAC AD2003-141(B) 2.AIRBUS SB A340-27-4111(或任何批准的修订版)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目前已有关于A型和B型的襟翼旋转作动器(P/N 6975*****)花键 腐蚀的报告,即在工作载荷作用下,由于摇臂花键和堵盖末端之间轴 向和径向相对运动,导致表面保护层破坏,从而产生腐蚀,降低其疲 劳强度。 襟翼控制系统有两个载荷通道,当第一个载荷通道丢失时,旋转 作动器摇臂可能会随着产生断裂,此时载荷将转换至第二个载荷通道。 当第二个可能腐蚀的襟翼旋转作动器发生载荷转换时,会引起第二个 载荷通道的丢失。而两个载荷通道的丢失会导致襟翼控制功能丢失。 为了避免在飞机服役中发生旋转作动器摇臂的疲劳损伤,本适航 指令缩短了对A型和B型的旋转作动器寿命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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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4032 更换A 型和B 型的襟翼旋转作动器CAD2003-A340-07.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3-A340-07
修正案号:39-4032
一. 标题: 更换 A 型和 B 型的襟翼旋转作动器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生产线上未完成50044号改装或在运行中未执行SB A340-27-4111的所有序列号的A340-211,212,213,311,312,313型 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DGAC AD2003-141(B) 2.AIRBUS SB A340-27-4111(或任何批准的修订版)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目前已有关于A型和B型的襟翼旋转作动器(P/N 6975*****)花键 腐蚀的报告,即在工作载荷作用下,由于摇臂花键和堵盖末端之间轴 向和径向相对运动,导致表面保护层破坏,从而产生腐蚀,降低其疲 劳强度。 襟翼控制系统有两个载荷通道,当第一个载荷通道丢失时,旋转 作动器摇臂可能会随着产生断裂,此时载荷将转换至第二个载荷通道。 当第二个可能腐蚀的襟翼旋转作动器发生载荷转换时,会引起第二个 载荷通道的丢失。而两个载荷通道的丢失会导致襟翼控制功能丢失。 为了避免在飞机服役中发生旋转作动器摇臂的疲劳损伤,本适航 指令缩短了对A型和B型的旋转作动器寿命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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