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3-A340-08
修正案号:39-4033
一. 标题: 检查/改装机翼与发动机吊挂结合区域的电气馈电电缆环路 二. 适用范围: 本指令适合于在生产线上未完成45468 S16117号改装的所有序列 号的A340-211,212,213,311,312,313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DGAC AD2003-150(B) 2.AIRBUS SB A340-92-4052(或以后批准的修改版) 3.AIRBUS SB A340-92-4048R1(或以后批准的修改版)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有A340的用户报告在机翼与发动机吊挂结合区域的IDG电气馈电 电缆发生损坏。经区域安全分析,在1、2、3号发动机吊挂连接区域的 电气馈电电缆和其周围环境,特别是与燃油管、引气管连接夹或外部 的碳制面板之间存在干涉和摩擦。 当电流大于等于60安培时,如一根或两根馈电电缆发生摩擦,会 导致相应的IDG相位的丢失,GCU会探测出异常并使IDG脱开。当电流小 于60安培时,GCU探测不到故障,但此时摩擦就会形成热源点,如此时 发生可燃液体的泄漏,就有可能导致更为严重的情况发生。 因此,在本适航指令生效后的21个月内必须完成下列工作,除非 事先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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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4033 检查改装机翼与发动机吊挂结合区域的电气馈电电缆环路CAD2003-A340-08.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3-A340-08
修正案号:39-4033
一. 标题: 检查/改装机翼与发动机吊挂结合区域的电气馈电电缆环路 二. 适用范围: 本指令适合于在生产线上未完成45468 S16117号改装的所有序列 号的A340-211,212,213,311,312,313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DGAC AD2003-150(B) 2.AIRBUS SB A340-92-4052(或以后批准的修改版) 3.AIRBUS SB A340-92-4048R1(或以后批准的修改版)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有A340的用户报告在机翼与发动机吊挂结合区域的IDG电气馈电 电缆发生损坏。经区域安全分析,在1、2、3号发动机吊挂连接区域的 电气馈电电缆和其周围环境,特别是与燃油管、引气管连接夹或外部 的碳制面板之间存在干涉和摩擦。 当电流大于等于60安培时,如一根或两根馈电电缆发生摩擦,会 导致相应的IDG相位的丢失,GCU会探测出异常并使IDG脱开。当电流小 于60安培时,GCU探测不到故障,但此时摩擦就会形成热源点,如此时 发生可燃液体的泄漏,就有可能导致更为严重的情况发生。 因此,在本适航指令生效后的21个月内必须完成下列工作,除非 事先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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