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3-MULT-42 一. 标题: 集中检查发动机关键部件
修正案号:39-4172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装有RB211-524系列发动机的所有 B747、B767和L-1011飞机(但不限于上述机型) 三. 参考文件: 1.CAA AD G-2003-0009 2.发动机手册 05-20-01 章
2003 年 9 月 19 日 2002 年 7 月 1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由于发动机A组关键旋转部件失效而导致发动机非包容性 损伤,进而伤及飞机,要求完成下述工作, 事先已完成者除外: A、在本指令生效后的40天内,根据发动机手册05-20-01中的时限 要求,检查本指令表1、2或3中所列的各部件。当满足下列条件时,参 照相应发动机手册检查工作单的"集中检查"内容实施A组部件的检查。 (1)、该部件按发动机手册中的相关分解程序,已完全分解成单 个零件状态和该零件累计使用已超过100飞行小时或自最近一次分解 成单个零件检查后累计使用已超过100飞行小时;或 (2)、该部件是因损伤而被拆下的或其原因与该部件被拆下直接 相关;或 (3)、该部件的检查历史不完全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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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4172 集中检查发动机关键部件CAD2003-MULT-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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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AA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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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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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3-MULT-42 一. 标题: 集中检查发动机关键部件
修正案号:39-4172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装有RB211-524系列发动机的所有 B747、B767和L-1011飞机(但不限于上述机型) 三. 参考文件: 1.CAA AD G-2003-0009 2.发动机手册 05-20-01 章
2003 年 9 月 19 日 2002 年 7 月 1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由于发动机A组关键旋转部件失效而导致发动机非包容性 损伤,进而伤及飞机,要求完成下述工作, 事先已完成者除外: A、在本指令生效后的40天内,根据发动机手册05-20-01中的时限 要求,检查本指令表1、2或3中所列的各部件。当满足下列条件时,参 照相应发动机手册检查工作单的"集中检查"内容实施A组部件的检查。 (1)、该部件按发动机手册中的相关分解程序,已完全分解成单 个零件状态和该零件累计使用已超过100飞行小时或自最近一次分解 成单个零件检查后累计使用已超过100飞行小时;或 (2)、该部件是因损伤而被拆下的或其原因与该部件被拆下直接 相关;或 (3)、该部件的检查历史不完全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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