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视飞行规则
当飞行员初学飞行时通常都是在目视飞行条件下进行的。因此,学习与目视 飞行有关的规则,对保障飞行安全是非常必要的。 1.目视气象条件(VMC) 目视飞行是在可见天地线和地标的条件下, 能够判明航空器飞行状态和目视 判定范围的飞行。 只有在昼间,飞行高度在6000m以下,巡航表速在250km/h以下的飞机,云下 飞行低云量不超过3/8,并且符合规定的目视气象条件时,方可按照目视飞行的 最低安全高度和安全间隔的规定飞行。 各种不同速度的航空器,目视气象条件规定如下: (1)巡航表速250km/h下的航空器,飞行能见度不少于5km(直升机不小于 3km)。飞机距云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0m,距云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50m;低空(低 于最低高度层)目视飞行时,飞机距云的垂直距离不小于50m; (2)巡航表速251km/h以上的航空器,只准在起落航线或者经空中交通管制 部门许可的范围内,按目视飞行的规定飞行。其目视气象条件为:飞行能见度不 小于5km,航空器距云的水平距离不小于1000m,距云底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50m。 2.起落航线飞行的规定 起落航线飞行的高度通常为300~500m,直升机通常为200m。低空小航线不 得低于120m。起飞后,开始第一转弯和结束四转弯的高度不得低于100m,低空小 航线不得低于50m,在复杂气象或者夜空不得低于150m。 在起落航线飞行中,各航空器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1500m,并且还应当遵守 航空器尾流间隔的规定。只有经塔台管制员许可,在三转弯以前,快速航空器可 以从外侧超越慢速航空器,其横向间隔不得小于200m。除被迫着陆的航空器外, 后面的航空器不得从内侧超越前面的航空器。 加入起落航线时,机长必须注意观察,经过塔台管制员许可后,按照指定的 高度顺沿航线加入。 3.飞行安全间隔 在机场区域内和航线上目视飞行安全间隔的规定为: 在同一航线、同一高度飞行时,巡航表速250km/h以下的航空器,航空器之 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000m,巡航表速251km/h以上的航空器,航空器之间的距离不 得小于5000m;超越前面航空器时,应当从其右侧,保持500m以上的间隔超越。 不同高度飞行的航空器,航空器之间的高度差不得小于300m。 目视飞行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首先,在机场区域内的上升、下降,在严格保持目视飞行安全间隔、距离的 情况下,可以穿越其他航空器占用的高度层;第二,在航线上航空器应按照指定 的高度层飞行; 第三,严格禁止飞入云中或者作间断云中飞行; 第四,驾驶员应当进行严密的空中观察; 第五, 当天气低于规定的目视气象条件时, 应当立即向空中交通管制员报告。 能作仪表飞行的航空器和机长,应当按照仪表飞行规定飞行;只能作目视飞行的 航空器或者机长,应当返航或者在就近机场着陆。 目视飞行时,机长对保持航空器之间的间隔,距离和航空器距地面障碍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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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飞行员初学飞行时通常都是在目视飞行条件下进行的。因此,学习与目视 飞行有关的规则,对保障飞行安全是非常必要的。 1.目视气象条件(VMC) 目视飞行是在可见天地线和地标的条件下, 能够判明航空器飞行状态和目视 判定范围的飞行。 只有在昼间,飞行高度在6000m以下,巡航表速在250km/h以下的飞机,云下 飞行低云量不超过3/8,并且符合规定的目视气象条件时,方可按照目视飞行的 最低安全高度和安全间隔的规定飞行。 各种不同速度的航空器,目视气象条件规定如下: (1)巡航表速250km/h下的航空器,飞行能见度不少于5km(直升机不小于 3km)。飞机距云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0m,距云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50m;低空(低 于最低高度层)目视飞行时,飞机距云的垂直距离不小于50m; (2)巡航表速251km/h以上的航空器,只准在起落航线或者经空中交通管制 部门许可的范围内,按目视飞行的规定飞行。其目视气象条件为:飞行能见度不 小于5km,航空器距云的水平距离不小于1000m,距云底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50m。 2.起落航线飞行的规定 起落航线飞行的高度通常为300~500m,直升机通常为200m。低空小航线不 得低于120m。起飞后,开始第一转弯和结束四转弯的高度不得低于100m,低空小 航线不得低于50m,在复杂气象或者夜空不得低于150m。 在起落航线飞行中,各航空器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1500m,并且还应当遵守 航空器尾流间隔的规定。只有经塔台管制员许可,在三转弯以前,快速航空器可 以从外侧超越慢速航空器,其横向间隔不得小于200m。除被迫着陆的航空器外, 后面的航空器不得从内侧超越前面的航空器。 加入起落航线时,机长必须注意观察,经过塔台管制员许可后,按照指定的 高度顺沿航线加入。 3.飞行安全间隔 在机场区域内和航线上目视飞行安全间隔的规定为: 在同一航线、同一高度飞行时,巡航表速250km/h以下的航空器,航空器之 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000m,巡航表速251km/h以上的航空器,航空器之间的距离不 得小于5000m;超越前面航空器时,应当从其右侧,保持500m以上的间隔超越。 不同高度飞行的航空器,航空器之间的高度差不得小于300m。 目视飞行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首先,在机场区域内的上升、下降,在严格保持目视飞行安全间隔、距离的 情况下,可以穿越其他航空器占用的高度层;第二,在航线上航空器应按照指定 的高度层飞行; 第三,严格禁止飞入云中或者作间断云中飞行; 第四,驾驶员应当进行严密的空中观察; 第五, 当天气低于规定的目视气象条件时, 应当立即向空中交通管制员报告。 能作仪表飞行的航空器和机长,应当按照仪表飞行规定飞行;只能作目视飞行的 航空器或者机长,应当返航或者在就近机场着陆。 目视飞行时,机长对保持航空器之间的间隔,距离和航空器距地面障碍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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