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IVIL AVI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6-A330-07R1
修正案号:39-5544
一. 标题: 修订燃油适航限制 二. 适用范围: 本指令适用于所有序号的空客A330-201、A330-202、A330-203、 A330-223、A330-243、A330-301、A330-302、A330-303、A330-321、 A330-322、A330-323、A330-341、A330-342和A330-343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EASA AD No.2007-0023,2007 年 1 月 25 日颁发; 2、 A330 燃油适航限制 95A.1932/05 第 2 版及以后经批准的修改版次。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适航指令替代 CAD2006-A330-07,39-5348 燃油箱系统曾经在飞行中(TWA800航班,波音747-131)和地面发生 过爆炸,FAA于2001年6月颁布了特殊联邦航空条例(SFAR88)。SFAR88 要求对飞机燃油箱系统进行安全评审以确定其设计是否满足FAR25.901 和25.981(a)和(b)的要求。 2003年2月3日JAA以信函04/00/02/07/03-L024方式向欧洲各成员国 民航当局(NAA)推荐了类似的条例。要求各成员国民航当局根据 JAR25.901(c)和JAR25.1309进行强制性的安全评审。 在制定燃油箱系统点火源防护的维修和检查指引过程中,EASA于 2005年8月颁布了一个政策声明(EASA D 2005/CPRO, www.easa.eu.int/home/cert_policy_statements_en.html),在声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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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6-A330-07R1
修正案号:39-5544
一. 标题: 修订燃油适航限制 二. 适用范围: 本指令适用于所有序号的空客A330-201、A330-202、A330-203、 A330-223、A330-243、A330-301、A330-302、A330-303、A330-321、 A330-322、A330-323、A330-341、A330-342和A330-343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EASA AD No.2007-0023,2007 年 1 月 25 日颁发; 2、 A330 燃油适航限制 95A.1932/05 第 2 版及以后经批准的修改版次。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适航指令替代 CAD2006-A330-07,39-5348 燃油箱系统曾经在飞行中(TWA800航班,波音747-131)和地面发生 过爆炸,FAA于2001年6月颁布了特殊联邦航空条例(SFAR88)。SFAR88 要求对飞机燃油箱系统进行安全评审以确定其设计是否满足FAR25.901 和25.981(a)和(b)的要求。 2003年2月3日JAA以信函04/00/02/07/03-L024方式向欧洲各成员国 民航当局(NAA)推荐了类似的条例。要求各成员国民航当局根据 JAR25.901(c)和JAR25.1309进行强制性的安全评审。 在制定燃油箱系统点火源防护的维修和检查指引过程中,EASA于 2005年8月颁布了一个政策声明(EASA D 2005/CPRO, www.easa.eu.int/home/cert_policy_statements_en.html),在声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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