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6-B747-03
修正案号:39-0005
一. 标题: B747 飞机机身 41 段疲劳裂纹的检查 二. 适用范围: 2442 2444 2446 1301 1304 三. 参考文件: 波音电传 M-7201-6849E-AOB158 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47-53A2265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1.自本适航指令生效之日起,对所涉及的飞机在400个起落内,或总 累计起落次数达到10,000次之前(以后到者为准)进行目视或X光裂纹 检查,检查部位为主舱机身站位240-400,从窗框到地板之间的结构与 蒙皮;机身站位200-240,左右长桁13A-14E部位的结构蒙皮;左3长桁处 机身站位360框腹板。检查步骤参见波音服务通告747-53A2265。 2.若采用目视方法检查,则下次检查的间隔为3,000次起落;若采 用X光射线检查,则下次检查的间隔为1,500次起落。 3.如果发现裂纹,则必须在下次飞行之前按照FAA批准的程序或者 波音服务通告747-53A2265第Ⅲ节G段条款进行修理。 4.机内增压高于2.0PSI即算作一次起落。 五. 生效日期:1986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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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6-B747-03
修正案号:39-0005
一. 标题: B747 飞机机身 41 段疲劳裂纹的检查 二. 适用范围: 2442 2444 2446 1301 1304 三. 参考文件: 波音电传 M-7201-6849E-AOB158 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47-53A2265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1.自本适航指令生效之日起,对所涉及的飞机在400个起落内,或总 累计起落次数达到10,000次之前(以后到者为准)进行目视或X光裂纹 检查,检查部位为主舱机身站位240-400,从窗框到地板之间的结构与 蒙皮;机身站位200-240,左右长桁13A-14E部位的结构蒙皮;左3长桁处 机身站位360框腹板。检查步骤参见波音服务通告747-53A2265。 2.若采用目视方法检查,则下次检查的间隔为3,000次起落;若采 用X光射线检查,则下次检查的间隔为1,500次起落。 3.如果发现裂纹,则必须在下次飞行之前按照FAA批准的程序或者 波音服务通告747-53A2265第Ⅲ节G段条款进行修理。 4.机内增压高于2.0PSI即算作一次起落。 五. 生效日期:1986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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