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6-B206-03
修正案号:39-0062
一. 标题: 更换贝尔 206B 型直升机尾桨的轭头组件或十字头联轴节 组件 二. 适用范围: 本适航指令适用于所有在中国注册登记的贝尔206B型直升机。 涉及的部件: 尾桨轭头组件: 件号:206-011-819-101和尾桨十字联轴节组件 件号:206-010-741-001或-003 三. 参考文件: 美国联邦航空局适航指令 AD86-24-0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有些贝尔206系列直升机由于同时装有件号为206-011-819-101 的尾桨轭头组件和件号为206-010-741-001(或-003)的尾桨十字头 联轴节组件,而造成轭头组件和尾桨变距连杆相互摩擦,影响飞机的 安全性。为避免此类故障的继续发生,在收到本指令后的20飞行小时 内,应检查尾桨组件,以确定是否同时装有上述件号的尾桨轭头组件 和尾桨十字头组件,如果同时装有,则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1.用件号为206-011-811-009的尾桨轭头组件更换 206-011-819-101。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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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0062 更换贝尔206B 型直升机尾桨的轭头组件或十字头联轴节组件 CAD1986-B206-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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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6-B206-03
修正案号:39-0062
一. 标题: 更换贝尔 206B 型直升机尾桨的轭头组件或十字头联轴节 组件 二. 适用范围: 本适航指令适用于所有在中国注册登记的贝尔206B型直升机。 涉及的部件: 尾桨轭头组件: 件号:206-011-819-101和尾桨十字联轴节组件 件号:206-010-741-001或-003 三. 参考文件: 美国联邦航空局适航指令 AD86-24-0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有些贝尔206系列直升机由于同时装有件号为206-011-819-101 的尾桨轭头组件和件号为206-010-741-001(或-003)的尾桨十字头 联轴节组件,而造成轭头组件和尾桨变距连杆相互摩擦,影响飞机的 安全性。为避免此类故障的继续发生,在收到本指令后的20飞行小时 内,应检查尾桨组件,以确定是否同时装有上述件号的尾桨轭头组件 和尾桨十字头组件,如果同时装有,则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1.用件号为206-011-811-009的尾桨轭头组件更换 206-011-819-101。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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