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6-MD82-04
修正案号:39-0063
一. 标题: 关于 51RV-4 导航接收机的临时使用限制和改装 二. 适用范围: 51RV-4导航接收机,件号622-3255-×××,序号5960至7277(含 7277) 三. 参考文件: 柯林斯紧急服务通告 A22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由于LM-101放大器参数的改变,51RV-4导航接收机的偏离输出信 号在着陆时会产生波动,从而造成HSI、CDI、F/D以及自动驾驶仪等设 备的错误动作,为此要完成下列工作: 1.没有装上飞机使用的RV-4导航接收机,在完成柯林斯一九八六 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颁发的A22紧急服务通告之后,才能装机使用。 2.对于装在飞机上的51RV-4导航接收机,完成下列工作: (1)在收到本指令后的三天之内,在51RV-4的控制盒上挂上“禁 止使用Ⅱ、Ⅲ类自动着陆”的标牌; (2)在收到本指令后的三天之内,在51RV-4的控制盒上挂上“自 动驾驶和飞行指引不得与VOR/LOC耦合”的标牌; (3)除非在本指令生效日期前的两天之内才校验过,否则在本指 令生效后的三天之内,校验VOR/LOC的定中性,其结果应符合±2.5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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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0063 关于51RV-4 导航接收机的临时使用限制和改装 CAD1986-MD82-04.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6-MD82-04
修正案号:39-0063
一. 标题: 关于 51RV-4 导航接收机的临时使用限制和改装 二. 适用范围: 51RV-4导航接收机,件号622-3255-×××,序号5960至7277(含 7277) 三. 参考文件: 柯林斯紧急服务通告 A22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由于LM-101放大器参数的改变,51RV-4导航接收机的偏离输出信 号在着陆时会产生波动,从而造成HSI、CDI、F/D以及自动驾驶仪等设 备的错误动作,为此要完成下列工作: 1.没有装上飞机使用的RV-4导航接收机,在完成柯林斯一九八六 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颁发的A22紧急服务通告之后,才能装机使用。 2.对于装在飞机上的51RV-4导航接收机,完成下列工作: (1)在收到本指令后的三天之内,在51RV-4的控制盒上挂上“禁 止使用Ⅱ、Ⅲ类自动着陆”的标牌; (2)在收到本指令后的三天之内,在51RV-4的控制盒上挂上“自 动驾驶和飞行指引不得与VOR/LOC耦合”的标牌; (3)除非在本指令生效日期前的两天之内才校验过,否则在本指 令生效后的三天之内,校验VOR/LOC的定中性,其结果应符合±2.5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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