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7-SD36-05
修正案号:39-0122
一. 标题: 检查及更换 HC-B5MP-3C/M10876K 系列螺旋桨桨叶 二. 适用范围: 所有在中国注册的肖特360飞机所装用的螺旋桨 三. 参考文件: 1.FAA 适航指令:87-16-02 2.HARTZELL 公司服务通告:NO.136D(1986 年 5 月 23 日颁发) 3.HARTZELL 公司服务通告:NO.154(1987 年 7 月 24 日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1.为防止螺旋桨桨叶靠近桨毂处断裂,使桨叶飞离发动机,从而导 致发动机与飞机相分离的严重故障,在更换为新设计的M10876ASK桨叶 之前,须按以下间隔时限,根据服务通告136D的内容,拆下螺旋桨分解 桨叶,用荧光或着色渗透法,检查桨叶根部有无裂纹、刮痕、加工刀痕、 腐蚀等等,必要时要进行修理。 (1)对使用不超过3000小时的螺旋桨,应在3000小时之前或在本指 令生效后的250次起落内(以后到为准)进行检查。以后重复检查间隔不 应超过300次起落。 (2)对使用超过3000小时和按服务通告136D检查后已使用超过300 次起落的螺旋桨,应在本指令生效后的250次起落内进行检查。以后重 复检查间隔不应超过300次起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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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0122 检查及更换HC-B5MP-3CM10876K 系列螺旋桨桨叶 CAD1987-SD36-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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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7-SD36-05
修正案号:39-0122
一. 标题: 检查及更换 HC-B5MP-3C/M10876K 系列螺旋桨桨叶 二. 适用范围: 所有在中国注册的肖特360飞机所装用的螺旋桨 三. 参考文件: 1.FAA 适航指令:87-16-02 2.HARTZELL 公司服务通告:NO.136D(1986 年 5 月 23 日颁发) 3.HARTZELL 公司服务通告:NO.154(1987 年 7 月 24 日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1.为防止螺旋桨桨叶靠近桨毂处断裂,使桨叶飞离发动机,从而导 致发动机与飞机相分离的严重故障,在更换为新设计的M10876ASK桨叶 之前,须按以下间隔时限,根据服务通告136D的内容,拆下螺旋桨分解 桨叶,用荧光或着色渗透法,检查桨叶根部有无裂纹、刮痕、加工刀痕、 腐蚀等等,必要时要进行修理。 (1)对使用不超过3000小时的螺旋桨,应在3000小时之前或在本指 令生效后的250次起落内(以后到为准)进行检查。以后重复检查间隔不 应超过300次起落。 (2)对使用超过3000小时和按服务通告136D检查后已使用超过300 次起落的螺旋桨,应在本指令生效后的250次起落内进行检查。以后重 复检查间隔不应超过300次起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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