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7-K200-02
修正案号:39-0123
一. 标题: 检查 BEECH200 型飞机(空中国王)机翼中段油箱上部蒙皮 壁板 二. 适用范围: 本适航指令适用于所有在中国注册登记的BEECH200(空中国王)型 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美国联邦航空局适航指令 AD87-17-05 号,修正案 39-5708 2.BEECH 飞机制造公司服务通告 2040 号修改 1(1987 年 3 月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确保机翼油箱上部蒙皮壁板的结构完整性,必须完成下述要求: 1.在本指令生效后的75飞行小时或6个月内(以先到的为准),按照 服务通告2040号修改1中的要求和程序,检查机翼中段油箱上部蒙皮壁 板的三个区域(见图)有无脱胶,以后每300飞行小时或6个月(以先到为 准)重复进行上述检查。 (1)如未发现壁板脱胶,则在下次飞行前完成第2条的要求。 (2)如果发现壁板脱胶,则必须在下次飞行前采取下述措施之 一: A.对脱胶的壁板进行改装,改装器材包号为:101-4032-1(左 侧)和101-4032-3(右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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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7-K200-02
修正案号:39-0123
一. 标题: 检查 BEECH200 型飞机(空中国王)机翼中段油箱上部蒙皮 壁板 二. 适用范围: 本适航指令适用于所有在中国注册登记的BEECH200(空中国王)型 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美国联邦航空局适航指令 AD87-17-05 号,修正案 39-5708 2.BEECH 飞机制造公司服务通告 2040 号修改 1(1987 年 3 月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确保机翼油箱上部蒙皮壁板的结构完整性,必须完成下述要求: 1.在本指令生效后的75飞行小时或6个月内(以先到的为准),按照 服务通告2040号修改1中的要求和程序,检查机翼中段油箱上部蒙皮壁 板的三个区域(见图)有无脱胶,以后每300飞行小时或6个月(以先到为 准)重复进行上述检查。 (1)如未发现壁板脱胶,则在下次飞行前完成第2条的要求。 (2)如果发现壁板脱胶,则必须在下次飞行前采取下述措施之 一: A.对脱胶的壁板进行改装,改装器材包号为:101-4032-1(左 侧)和101-4032-3(右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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