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8-B747-04
修正案号:39-0161
一. 标题: 对 747COMBI 飞机襟翼走动架心轴进行检查 二. 适用范围: 波音747COMBI型飞机(B2446、B2448、B2450) 三. 参考文件: FAA 适航指令 88-04-06,修正案 39-585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后缘襟翼走动架心轴失效,要求走动架心轴自新或经翻修 后累积使用30,000飞行小时或服役8年(以先到者为准);或自本指令生 效之日起,30天内(与前两项的先到者比较),以后到者为准,完成以下 工作: 1.目视检查每个后缘襟翼走动架心轴的前、后颈是否有裂纹存在。 检查后轴颈区域时需打开工作盖板。 2.按1段要求检查时,如发现心轴有裂纹或断裂时,须在下次飞行 前,修理或换上可用件。 3.每3个月重复进行1段的检查工作。 五. 生效日期:1988 年 4 月 25 日 六. 颁发日期:1988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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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地址:39-0161 对747COMBI 飞机襟翼走动架心轴进行检查 CAD1988-B747-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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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8-B747-04
修正案号:39-0161
一. 标题: 对 747COMBI 飞机襟翼走动架心轴进行检查 二. 适用范围: 波音747COMBI型飞机(B2446、B2448、B2450) 三. 参考文件: FAA 适航指令 88-04-06,修正案 39-585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后缘襟翼走动架心轴失效,要求走动架心轴自新或经翻修 后累积使用30,000飞行小时或服役8年(以先到者为准);或自本指令生 效之日起,30天内(与前两项的先到者比较),以后到者为准,完成以下 工作: 1.目视检查每个后缘襟翼走动架心轴的前、后颈是否有裂纹存在。 检查后轴颈区域时需打开工作盖板。 2.按1段要求检查时,如发现心轴有裂纹或断裂时,须在下次飞行 前,修理或换上可用件。 3.每3个月重复进行1段的检查工作。 五. 生效日期:1988 年 4 月 25 日 六. 颁发日期:1988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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