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9-Y011-01 一. 标题: 运 11 飞机使用限制 二. 适用范围: 所有运11飞机 三. 参考文件: 自编
修正案号:39-0262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1.Y11飞机是由国家航空产品定型委员会1977年批准定型生产。 该机无单发飞行性能。属于不满足适航要求的民用航空器。根据有 关规定,民航局对该机只颁发“特许飞行证”。所有Y11飞机的用户必 须按照本适航指令规定的使用限制使用Y11飞机。 (1).禁止客运飞行。 (2).禁止在高原地区、山区、丘陵地区、水域、人口稠密地区、 航空繁忙地区飞行。 (3).禁止超载飞行。 (4).禁止所有超越“特许飞行证”所规定的使用范围的飞行。 2.Y11飞机的《飞行手册》未经适航当局审定,该《飞行手册》 第五章第一节“单发飞行”需作进一步的论证、更改。自本指令生效 之日起三个月内,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必须完成对Y11飞机《飞行手 册》的更改并将“更改”通知所有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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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0262 运11 飞机使用限制 CAD1989-Y011-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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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9-Y011-01 一. 标题: 运 11 飞机使用限制 二. 适用范围: 所有运11飞机 三. 参考文件: 自编
修正案号:39-0262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1.Y11飞机是由国家航空产品定型委员会1977年批准定型生产。 该机无单发飞行性能。属于不满足适航要求的民用航空器。根据有 关规定,民航局对该机只颁发“特许飞行证”。所有Y11飞机的用户必 须按照本适航指令规定的使用限制使用Y11飞机。 (1).禁止客运飞行。 (2).禁止在高原地区、山区、丘陵地区、水域、人口稠密地区、 航空繁忙地区飞行。 (3).禁止超载飞行。 (4).禁止所有超越“特许飞行证”所规定的使用范围的飞行。 2.Y11飞机的《飞行手册》未经适航当局审定,该《飞行手册》 第五章第一节“单发飞行”需作进一步的论证、更改。自本指令生效 之日起三个月内,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必须完成对Y11飞机《飞行手 册》的更改并将“更改”通知所有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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