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9-MD82-05 一. 标题: 检查方向舵脚蹬支架组件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国注册的MD-80系列飞机
修正案号:39-0291
三. 参考文件: 1.FAA 适航指令 89-14-02 修正案 39-6245 2.麦道公司服务通告 A27-307(1989 年 5 月 16 日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方向舵脚蹬支架组件失效,引起正、副驾驶的方向舵及刹车 操纵失效,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在本指令生效后的30天内,或飞机累计使用40000起落内(二者 以后到为准),按麦道公司服务通告A27-307的内容,用目视或着色方法 检查正、副驾驶的方向舵脚蹬支架有无裂纹(件号分别为:P/N5616067 和5616068)。 (1)如果起始目视检查后未发现裂纹,则应在目视检查的180天内, 完成着色探伤检查,并在此后,以不超过12个月或2500个起落(先到为 准)的间隔,完成着色探伤检查。 (2)如果起始着色探伤检查后未发现裂纹,则应在12个月或2500个 起落间隔期限内(先到为准),重复着色探伤检查。 2.如果检查发现了裂纹,则应在下次飞行前,应按紧急服务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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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WORTH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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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9-MD82-05 一. 标题: 检查方向舵脚蹬支架组件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国注册的MD-80系列飞机
修正案号:39-0291
三. 参考文件: 1.FAA 适航指令 89-14-02 修正案 39-6245 2.麦道公司服务通告 A27-307(1989 年 5 月 16 日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方向舵脚蹬支架组件失效,引起正、副驾驶的方向舵及刹车 操纵失效,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在本指令生效后的30天内,或飞机累计使用40000起落内(二者 以后到为准),按麦道公司服务通告A27-307的内容,用目视或着色方法 检查正、副驾驶的方向舵脚蹬支架有无裂纹(件号分别为:P/N5616067 和5616068)。 (1)如果起始目视检查后未发现裂纹,则应在目视检查的180天内, 完成着色探伤检查,并在此后,以不超过12个月或2500个起落(先到为 准)的间隔,完成着色探伤检查。 (2)如果起始着色探伤检查后未发现裂纹,则应在12个月或2500个 起落间隔期限内(先到为准),重复着色探伤检查。 2.如果检查发现了裂纹,则应在下次飞行前,应按紧急服务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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