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9-B767-11
修正案号:39-0351
一. 标题: 检查前缘缝翼和后缘襟翼的传动系统 二. 适用范围: B2551、B2552、B2553、B2554、B2555、B2556 三. 参考文件: 1.FAA89-NM-214-AD 附录 39-6423 2.波音电传 M-7240-89-2032 1989 年 12 月 18 日 3.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67-27A0094 1989 年 9 月 28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不能按要求或不能对称地放下前缘缝翼和后缘襟翼,今 要求对所影响的飞机按下述规定执行: 1.在本指令生效后的25天内,并此后以时间间隔不超过400使用小 时,按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67-27A0094的要求对前缘缝翼关断活门和后 缘襟翼驱动旁通活门进行功能检查。 2.在本指令生效后的25天内,按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67-27A0094的 要求,对前缘缝翼的长期关断控制以及前缘内侧和外侧缝翼驱动的机 械校装进行功能检查。 3.按上述1和2进行功能检查时如发现有失效的零、部件,则应在下 次飞行前,予以全部更换。 4.执行本指令可采用能保证安全的替代办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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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0351 检查前缘缝翼和后缘襟翼的传动系统 CAD1989-B767-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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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9-B767-11
修正案号:39-0351
一. 标题: 检查前缘缝翼和后缘襟翼的传动系统 二. 适用范围: B2551、B2552、B2553、B2554、B2555、B2556 三. 参考文件: 1.FAA89-NM-214-AD 附录 39-6423 2.波音电传 M-7240-89-2032 1989 年 12 月 18 日 3.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767-27A0094 1989 年 9 月 28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不能按要求或不能对称地放下前缘缝翼和后缘襟翼,今 要求对所影响的飞机按下述规定执行: 1.在本指令生效后的25天内,并此后以时间间隔不超过400使用小 时,按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67-27A0094的要求对前缘缝翼关断活门和后 缘襟翼驱动旁通活门进行功能检查。 2.在本指令生效后的25天内,按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67-27A0094的 要求,对前缘缝翼的长期关断控制以及前缘内侧和外侧缝翼驱动的机 械校装进行功能检查。 3.按上述1和2进行功能检查时如发现有失效的零、部件,则应在下 次飞行前,予以全部更换。 4.执行本指令可采用能保证安全的替代办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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