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0-B747-07
修正案号:39-0411
一. 标题: 下货舱门及主货舱门的检查和改装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国民航注册的全部747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90-09-06 修正案 39-6581 2.波音服务通告 747-52A2209 修订 1 或修订 2 3.波音服务通告 747-52A2206 修订 3、修订 4 或修订 5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由于前下货舱门在飞行中的打开,引起了飞机产生无法控制的释 压而造成事故。为防止前、后下货舱门(如装有时)意外的打开,今颁 发本指令以替代CAD89-103-B747·0035·52R1指令。 A.在1989年3月13日(CAD89-103-B747·0035·52生效日)后的十天 内在各个舱门驱动点的附近粘上件号27EBY115锁构操作说明牌,及件 号27EBY114锁闩操作说明牌。 B.对尚未按波音服务通告747-52A2209修订1或修订2进行过改装 的飞机,应在1989年3月13日前执行下述规定: 1.目视检查锁块(LOCK SECTOR)有无会影响舱门锁机构完整性的 断裂、弯曲或其它损坏。如有,于下次飞行前应修理或更换损坏的锁 块。此后,并以时间间隔不超过30天,或在每次人工操作舱门开关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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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0411 下货舱门及主货舱门的检查和改装 CAD1990-B747-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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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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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0-B747-07
修正案号:39-0411
一. 标题: 下货舱门及主货舱门的检查和改装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国民航注册的全部747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90-09-06 修正案 39-6581 2.波音服务通告 747-52A2209 修订 1 或修订 2 3.波音服务通告 747-52A2206 修订 3、修订 4 或修订 5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由于前下货舱门在飞行中的打开,引起了飞机产生无法控制的释 压而造成事故。为防止前、后下货舱门(如装有时)意外的打开,今颁 发本指令以替代CAD89-103-B747·0035·52R1指令。 A.在1989年3月13日(CAD89-103-B747·0035·52生效日)后的十天 内在各个舱门驱动点的附近粘上件号27EBY115锁构操作说明牌,及件 号27EBY114锁闩操作说明牌。 B.对尚未按波音服务通告747-52A2209修订1或修订2进行过改装 的飞机,应在1989年3月13日前执行下述规定: 1.目视检查锁块(LOCK SECTOR)有无会影响舱门锁机构完整性的 断裂、弯曲或其它损坏。如有,于下次飞行前应修理或更换损坏的锁 块。此后,并以时间间隔不超过30天,或在每次人工操作舱门开关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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