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0-B767-25 一. 标题: 检查前缘外侧缝翼扭力管接头
修正案号:39-0514
二. 适用范围: B2551、B2552、B2553、B2554、B2555、B2556 三. 参考文件: (1)FAA T90-26-51 (2)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67-27A0110 (1990 年 12 月 13 日) (3)波音电传:M-7240-89-3025 (1990 年 12 月 13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由于前缘缝翼扭力管接头在生产的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制造工艺 规范,因此为检查有缺陷的前缘缝翼扭力管接头是否装上飞机,要求对 影响的飞机按下述规定执行: 1.在本指令生效后的20天内,根据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67-27A0110, 检查前缘外侧缝翼扭力管接头。 2.如果发现有缺陷的扭力管接头,则在下次飞行前,根据波音紧急 服务通告767-27A0110,安装新的扭力管组件。 3.如果扭力管接头的尺寸符合要求,则可继续使用之。 4.在完成检查后的10天内把检查结果报华北局适航处。 5.完成本指令可采用能保证安全的替代办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 但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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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0514 检查前缘外侧缝翼扭力管接头 CAD1990-B767-25.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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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0-B767-25 一. 标题: 检查前缘外侧缝翼扭力管接头
修正案号:39-0514
二. 适用范围: B2551、B2552、B2553、B2554、B2555、B2556 三. 参考文件: (1)FAA T90-26-51 (2)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67-27A0110 (1990 年 12 月 13 日) (3)波音电传:M-7240-89-3025 (1990 年 12 月 13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由于前缘缝翼扭力管接头在生产的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制造工艺 规范,因此为检查有缺陷的前缘缝翼扭力管接头是否装上飞机,要求对 影响的飞机按下述规定执行: 1.在本指令生效后的20天内,根据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67-27A0110, 检查前缘外侧缝翼扭力管接头。 2.如果发现有缺陷的扭力管接头,则在下次飞行前,根据波音紧急 服务通告767-27A0110,安装新的扭力管组件。 3.如果扭力管接头的尺寸符合要求,则可继续使用之。 4.在完成检查后的10天内把检查结果报华北局适航处。 5.完成本指令可采用能保证安全的替代办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 但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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