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1-B146-04
修正案号:39-0560
一. 标题: 检查主起落架舱门后铰接支架组件 二. 适用范围: 所有BAE146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CAA 适航指令 013-11-90 (2)英宇航服务通告 32-A119(1990 年 11 月 14 日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主起落架舱门后铰接支架组件失效,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 45天内或在累计起落次数达6000次之前,以后到为准,按门后铰接支 架组件有无裂纹或腐蚀。已按上述规定完成者除外。 五. 生效日期:1991 年 3 月 12 日 六. 颁发日期:1991 年 3 月 5 日 七. 联系人: 程辉 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司 4012233-8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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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1-B146-04
修正案号:39-0560
一. 标题: 检查主起落架舱门后铰接支架组件 二. 适用范围: 所有BAE146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CAA 适航指令 013-11-90 (2)英宇航服务通告 32-A119(1990 年 11 月 14 日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主起落架舱门后铰接支架组件失效,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 45天内或在累计起落次数达6000次之前,以后到为准,按门后铰接支 架组件有无裂纹或腐蚀。已按上述规定完成者除外。 五. 生效日期:1991 年 3 月 12 日 六. 颁发日期:1991 年 3 月 5 日 七. 联系人: 程辉 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司 4012233-8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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