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1-B767-07
修正案号:39-0615
一. 标题: 测试和检验发动机反推操纵和指示系统 二. 适用范围: B-2555、B-2556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91-15-09 39-7073 (2)波音电传:M-7240-91-2140 91 年 7 月 5 日 (3)波音服务通告:767-78-0046 91 年 7 月 2 日 (4)767 型机缺件放行指南 R9 91 年 5 月 1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保证反推设计的故障安全状态的完整性,今要求如下: (1)在本指令生效后的30天内按波音服务通告767-78-0046完成发 动机反推操纵和指示系统以及发动机导线的全部测试和检验。 1.除(1)2、内所述内容外,以不超过3000飞行小时的时间间隔 重复执行服务通告所规定的全部测试和检验。 2.以不超过1500飞行小时的时间间隔及在进行过方向控制活门 的接地电路的维护后,应按服务通告III.E.段所述重复检查反推方向 控制活门的接地线。 (2)如按本指令(1)所要求的测试和/或检验中任一条不能成功地 完成,或如发现有不合格时,则在下次飞行前,应按波音公司767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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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0615 测试和检验发动机反推操纵和指示系统 CAD1991-B767-07.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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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1-B767-07
修正案号:39-0615
一. 标题: 测试和检验发动机反推操纵和指示系统 二. 适用范围: B-2555、B-2556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91-15-09 39-7073 (2)波音电传:M-7240-91-2140 91 年 7 月 5 日 (3)波音服务通告:767-78-0046 91 年 7 月 2 日 (4)767 型机缺件放行指南 R9 91 年 5 月 1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保证反推设计的故障安全状态的完整性,今要求如下: (1)在本指令生效后的30天内按波音服务通告767-78-0046完成发 动机反推操纵和指示系统以及发动机导线的全部测试和检验。 1.除(1)2、内所述内容外,以不超过3000飞行小时的时间间隔 重复执行服务通告所规定的全部测试和检验。 2.以不超过1500飞行小时的时间间隔及在进行过方向控制活门 的接地电路的维护后,应按服务通告III.E.段所述重复检查反推方向 控制活门的接地线。 (2)如按本指令(1)所要求的测试和/或检验中任一条不能成功地 完成,或如发现有不合格时,则在下次飞行前,应按波音公司767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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