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1-K200-01 一. 标题: 检查驾驶舱“D”侧窗玻璃 二. 适用范围: B3551、B3552、B3553
修正案号:39-0618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91-12-11 修正案 39-7022 (2)Beech 服务通告:2208R1 1991 年 7 月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驾驶舱聚丙稀模压“D”侧窗玻璃产生裂纹和突然爆裂导 致座舱释压而伤害人员,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A.在本指令生效后使用150小时内,完成下述工作: 1.检查飞机“D”侧窗处是否有下列件号的标牌。如果有,说明该窗 是由拉伸聚丙稀制造的,不需要做任何工作。101-420081-5至 101-420081-10;50-420066-419;50-420066-420;50-420066-437; 或50-420066-438。 2.如果安装的是模压聚丙稀的“D”侧窗玻璃或不能断定窗玻璃的 材料,则在下次飞行前,根据Beech服务通告2208R1第一部分,检查窗 户有无裂纹、掉块、应力龟裂、深刮痕或其它的损伤。 (1)如果发现有裂纹、掉块应力龟裂、深刮痕或其它的损伤已超过 Beech服务通告2208R1所规定的极限,则在下次飞行前,除非符合本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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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0618 检查驾驶舱“D”侧窗玻璃 CAD1991-K200-01.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1-K200-01 一. 标题: 检查驾驶舱“D”侧窗玻璃 二. 适用范围: B3551、B3552、B3553
修正案号:39-0618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91-12-11 修正案 39-7022 (2)Beech 服务通告:2208R1 1991 年 7 月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驾驶舱聚丙稀模压“D”侧窗玻璃产生裂纹和突然爆裂导 致座舱释压而伤害人员,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A.在本指令生效后使用150小时内,完成下述工作: 1.检查飞机“D”侧窗处是否有下列件号的标牌。如果有,说明该窗 是由拉伸聚丙稀制造的,不需要做任何工作。101-420081-5至 101-420081-10;50-420066-419;50-420066-420;50-420066-437; 或50-420066-438。 2.如果安装的是模压聚丙稀的“D”侧窗玻璃或不能断定窗玻璃的 材料,则在下次飞行前,根据Beech服务通告2208R1第一部分,检查窗 户有无裂纹、掉块、应力龟裂、深刮痕或其它的损伤。 (1)如果发现有裂纹、掉块应力龟裂、深刮痕或其它的损伤已超过 Beech服务通告2208R1所规定的极限,则在下次飞行前,除非符合本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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