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1-Y007-02
修正案号:39-0700
一. 标题: 更改临界迎角信号系统和飞行数据记录系统线路 二. 适用范围: 西安飞机工业公司91-Y7-34-05中所列的运七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991 年 8 月 19 日西安飞机工业公司颁发的服务通告 91-Y7-34-05。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飞机在滑跑时,XLG-2A/2B临界迎角信号系统出现虚假警 告及该系统对通讯系统的影响;更改飞行数据记录系统控制电路。自 本适航指令生效后7个月内,应按照西安飞机工业公司服务通告 91-Y7-34-05完成改装工作。 五. 生效日期:1992 年 1 月 1 日 六. 颁发日期:1991 年 12 月 24 日 七. 联系人: 刘加祯 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司 4012233-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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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地址:39-0700 更改临界迎角信号系统和飞行数据记录系统线路 CAD1991-Y007-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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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1-Y007-02
修正案号:39-0700
一. 标题: 更改临界迎角信号系统和飞行数据记录系统线路 二. 适用范围: 西安飞机工业公司91-Y7-34-05中所列的运七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991 年 8 月 19 日西安飞机工业公司颁发的服务通告 91-Y7-34-05。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飞机在滑跑时,XLG-2A/2B临界迎角信号系统出现虚假警 告及该系统对通讯系统的影响;更改飞行数据记录系统控制电路。自 本适航指令生效后7个月内,应按照西安飞机工业公司服务通告 91-Y7-34-05完成改装工作。 五. 生效日期:1992 年 1 月 1 日 六. 颁发日期:1991 年 12 月 24 日 七. 联系人: 刘加祯 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司 4012233-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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