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2-B757-03 一. 标题: 检查 757 飞机缝翼后缘楔 二. 适用范围: 生产线号为140-335,所有757飞机 三. 参考文件: 波音 AD 91-22-51 修正案号:39-8129
修正案号:39-074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后缘楔从飞机上分离,完成下列内容: (A)按照1991年10月16日发布的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57-57AOO45, 按下列规定时间完成对1到4和7到10缝翼的后缘楔进行严格目视检查。 (1)对于自本指令生效起累积时间已达到或超过5000飞行小时 的飞机;在本指令生效后的10个日历日之内,以及此后飞行间隔不超 过300飞行小时的进行检查。 (2)对于本指令生效起,累积时间不足5000飞行小时的飞机:在 本指令生效后的300飞行小时之内以及此后间隔不超过300飞行小时进 行检查。 (B)在本指令生效后,在下个300飞行小时之内,按照1991年10月 16日发布的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57-57A0045对1到4和7到10缝翼的后缘 楔进行“硬币塞规”(coin- tap)检查。在不超过1500飞行小时的时间间 隔内重复此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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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2-B757-03 一. 标题: 检查 757 飞机缝翼后缘楔 二. 适用范围: 生产线号为140-335,所有757飞机 三. 参考文件: 波音 AD 91-22-51 修正案号:39-8129
修正案号:39-074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后缘楔从飞机上分离,完成下列内容: (A)按照1991年10月16日发布的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57-57AOO45, 按下列规定时间完成对1到4和7到10缝翼的后缘楔进行严格目视检查。 (1)对于自本指令生效起累积时间已达到或超过5000飞行小时 的飞机;在本指令生效后的10个日历日之内,以及此后飞行间隔不超 过300飞行小时的进行检查。 (2)对于本指令生效起,累积时间不足5000飞行小时的飞机:在 本指令生效后的300飞行小时之内以及此后间隔不超过300飞行小时进 行检查。 (B)在本指令生效后,在下个300飞行小时之内,按照1991年10月 16日发布的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57-57A0045对1到4和7到10缝翼的后缘 楔进行“硬币塞规”(coin- tap)检查。在不超过1500飞行小时的时间间 隔内重复此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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