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3-F100-12
修正案号:39-1026
一. 标题: 检查升降舵助力控制组件的间隙消除机构 二. 适用范围: 装有件号为P/N 23400 Menasco升降舵助力控制组件的所有F100系 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荷兰适航当局颁发的适航指令 93-051(A) 2.1993 年 3 月 25 日颁发的或以后荷兰适航当局批准修订的 FOKKER 服务通告 F100-27-052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在最近维护F100飞机时,发现升降舵助力控制组件(BCU)的间隙消 除连杆机构(件号为P/N 12777-3)上的枢轴螺栓和衬套已经腐蚀。随后 的调查在其他用户的飞机上发现4个类似的情况。当升降舵助力控制组 件失去液压供给时(飞行员使用人工操纵升降舵系统),这个特殊机构 防止升降舵操纵中出现间隙。这些螺栓和衬套的腐蚀可能引起间隙消 除机构卡滞,导致当助力控制组件在“人工”方式时升降舵操纵性能变 坏。由于在同型号的其他飞机上有可能存在或将产生上述不安全因素, 特颁发本适航指令以防止操纵升降舵时出现间隙,并根据以下情况(除 非事先已经完成)要求对间隙消除连杆机构进行周期操作检查。如必 要,检查或更换有关螺栓和衬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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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026 检查升降舵助力控制组件的间隙消除机构 CAD1993-F100-12.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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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3-F100-12
修正案号:39-1026
一. 标题: 检查升降舵助力控制组件的间隙消除机构 二. 适用范围: 装有件号为P/N 23400 Menasco升降舵助力控制组件的所有F100系 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荷兰适航当局颁发的适航指令 93-051(A) 2.1993 年 3 月 25 日颁发的或以后荷兰适航当局批准修订的 FOKKER 服务通告 F100-27-052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在最近维护F100飞机时,发现升降舵助力控制组件(BCU)的间隙消 除连杆机构(件号为P/N 12777-3)上的枢轴螺栓和衬套已经腐蚀。随后 的调查在其他用户的飞机上发现4个类似的情况。当升降舵助力控制组 件失去液压供给时(飞行员使用人工操纵升降舵系统),这个特殊机构 防止升降舵操纵中出现间隙。这些螺栓和衬套的腐蚀可能引起间隙消 除机构卡滞,导致当助力控制组件在“人工”方式时升降舵操纵性能变 坏。由于在同型号的其他飞机上有可能存在或将产生上述不安全因素, 特颁发本适航指令以防止操纵升降舵时出现间隙,并根据以下情况(除 非事先已经完成)要求对间隙消除连杆机构进行周期操作检查。如必 要,检查或更换有关螺栓和衬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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