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3-340B-03 一. 标题: 更换前起落架和主起落架的部件
修正案号:39-1066
二. 适用范围: SAAB SF340A型飞机,序号从004-159(包括159)SAAB 340B型飞 机,序号160以后(包括160)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93-15-12 修正案
39-8657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确保前、主起落的正常工作,除事先已完成外,必须完成以 下工作:在累积起落次数达到“寿命限制部件表”(LIFE LIMTED PARTS LIST)的“疲劳寿命飞行数”(FATIGUE LIFT FLIGHTS)栏内的 起落次数前或在本指令生效之日起60天内,以后到为准。拆下92年6月 12日颁发的SAAB 服务通告340- 32-066修改2附件(见下表)所列出的 主、前起落架部件,并用可用件更换。此后,以不超过“寿命限制部件 表”“疲劳寿命飞行数”栏内规定的起落次数的间隔,用可用件更换这些 部件。 SAAB 服务通告340-32-066 修改2附件 AP PRECISION HYDRAULICS 服务通告号 颁发日期 附件号 AIR 83530-32-07 REV.1 92年1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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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3-340B-03 一. 标题: 更换前起落架和主起落架的部件
修正案号:39-1066
二. 适用范围: SAAB SF340A型飞机,序号从004-159(包括159)SAAB 340B型飞 机,序号160以后(包括160)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93-15-12 修正案
39-8657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确保前、主起落的正常工作,除事先已完成外,必须完成以 下工作:在累积起落次数达到“寿命限制部件表”(LIFE LIMTED PARTS LIST)的“疲劳寿命飞行数”(FATIGUE LIFT FLIGHTS)栏内的 起落次数前或在本指令生效之日起60天内,以后到为准。拆下92年6月 12日颁发的SAAB 服务通告340- 32-066修改2附件(见下表)所列出的 主、前起落架部件,并用可用件更换。此后,以不超过“寿命限制部件 表”“疲劳寿命飞行数”栏内规定的起落次数的间隔,用可用件更换这些 部件。 SAAB 服务通告340-32-066 修改2附件 AP PRECISION HYDRAULICS 服务通告号 颁发日期 附件号 AIR 83530-32-07 REV.1 92年1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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