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4-B767-09 一. 标题: 检查主起落架轮子和刹车组件
修正案号:39-1271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装有碳刹车的所有B767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94-16-05 39-8995 2.波音电传;M-7240-94-2513 1994 年 8 月 24 日 3.波音服务通告;767-32-0128R1 1994 年 3 月 31 日 4.波音服务通告;767-32-0128 1993 年 11 月 11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因主起落架部件失效,而严重影响飞机在地面时的刹车 能力,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本指令生效后1600次飞行循环以内并在此以后以不超过1600 次飞行循环的时间间隔,根据波音服务通告767-32-0128R1,检查在刹 车壳体上连接刹车杆的连接销有无裂纹和腐蚀;刹车扭力臂套筒有无 裂纹;刹车杆套筒有无磨损。如任何零件有缺陷,根据上述服务通告中 图1,图2或图3,更换或修理该零件。 注:在本指令生效前已根据波音服务通告767-32-0128完成了检查, 更换和修理工作,即认为已完成指令所要求的初次检查工作。 2.完成本指令可采用能保证安全的替代办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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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271 检查主起落架轮子和刹车组件 CAD1994-B767-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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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4-B767-09 一. 标题: 检查主起落架轮子和刹车组件
修正案号:39-1271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装有碳刹车的所有B767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94-16-05 39-8995 2.波音电传;M-7240-94-2513 1994 年 8 月 24 日 3.波音服务通告;767-32-0128R1 1994 年 3 月 31 日 4.波音服务通告;767-32-0128 1993 年 11 月 11 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因主起落架部件失效,而严重影响飞机在地面时的刹车 能力,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本指令生效后1600次飞行循环以内并在此以后以不超过1600 次飞行循环的时间间隔,根据波音服务通告767-32-0128R1,检查在刹 车壳体上连接刹车杆的连接销有无裂纹和腐蚀;刹车扭力臂套筒有无 裂纹;刹车杆套筒有无磨损。如任何零件有缺陷,根据上述服务通告中 图1,图2或图3,更换或修理该零件。 注:在本指令生效前已根据波音服务通告767-32-0128完成了检查, 更换和修理工作,即认为已完成指令所要求的初次检查工作。 2.完成本指令可采用能保证安全的替代办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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