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4-B214-02 一. 标题: 建立主旋翼凸耳(TRUNNION)履历
修正案号:39-1272
二. 适用范围: 装有件号为PN:214-010-230-101的主旋翼凸耳的214B,214B-1和 214ST型直升机 三. 参考文件: FAA AD 94-15-14 39-8985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起飞和外挂(大功率状态)引起凸耳疲劳故障,导致主旋翼 失效使直升机失去控制的情况发生,除事先已完成外,要求完成以下工 作: 1.在本指令生效后25飞行小时(TIS)内完成以下工作; 1)给受影响的凸耳设立一个履历卡或等效的记录; 2)如可能的话,从维护记录确定凸耳的实际飞行小时.若不能确定, 则以每年900TIS算.不满一年的按比例折算; 3)对214ST型直升机凸耳大功率状态次数累计的确定和记录方法 如下: a)如大功率状态的次数不能确定,则以1.2)段获得的飞行小时,按 每小时11次计算; b)如果大功率状态次数已知,则记录其次数作为大功率状态总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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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4-B214-02 一. 标题: 建立主旋翼凸耳(TRUNNION)履历
修正案号:39-1272
二. 适用范围: 装有件号为PN:214-010-230-101的主旋翼凸耳的214B,214B-1和 214ST型直升机 三. 参考文件: FAA AD 94-15-14 39-8985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起飞和外挂(大功率状态)引起凸耳疲劳故障,导致主旋翼 失效使直升机失去控制的情况发生,除事先已完成外,要求完成以下工 作: 1.在本指令生效后25飞行小时(TIS)内完成以下工作; 1)给受影响的凸耳设立一个履历卡或等效的记录; 2)如可能的话,从维护记录确定凸耳的实际飞行小时.若不能确定, 则以每年900TIS算.不满一年的按比例折算; 3)对214ST型直升机凸耳大功率状态次数累计的确定和记录方法 如下: a)如大功率状态的次数不能确定,则以1.2)段获得的飞行小时,按 每小时11次计算; b)如果大功率状态次数已知,则记录其次数作为大功率状态总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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