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5-MULT-06 一. 标题: 补充飞行手册
修正案号:39-1374
二. 适用范围: 装有Honeywell标准风切变探测和恢复引导系统(WSS)的下述系 列飞机:B737-200、-300、B747-200、DC-9-80、MD-11、F28Mark0100 三. 参考文件: FAA AD95-04-01 修正案 39-9153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确保机组在飞机襟翼运动过程中了解风切变探测和恢复引导 系统(WSS)探测风切变时存在明显延迟现象,本指令要求必须完成以 下工作(除非事先已完成): 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十四天内,对经批准的飞机飞行手册(AFM) 限制部分增加下述内容。该项工作可以通过在飞行手册中插入本指令 的复印件来实现。 “在大于15°坡度的持续飞行中,或在襟翼状态改变过程中, Honeywell风切变探测和恢复引导系统(WSS)灵敏度降低,由此造成 遇风切变状态警告的延迟。” 五. 生效日期:1995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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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1374 补充飞行手册 CAD1995-MULT-06.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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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AA C
适
航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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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5-MULT-06 一. 标题: 补充飞行手册
修正案号:39-1374
二. 适用范围: 装有Honeywell标准风切变探测和恢复引导系统(WSS)的下述系 列飞机:B737-200、-300、B747-200、DC-9-80、MD-11、F28Mark0100 三. 参考文件: FAA AD95-04-01 修正案 39-9153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确保机组在飞机襟翼运动过程中了解风切变探测和恢复引导 系统(WSS)探测风切变时存在明显延迟现象,本指令要求必须完成以 下工作(除非事先已完成): 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十四天内,对经批准的飞机飞行手册(AFM) 限制部分增加下述内容。该项工作可以通过在飞行手册中插入本指令 的复印件来实现。 “在大于15°坡度的持续飞行中,或在襟翼状态改变过程中, Honeywell风切变探测和恢复引导系统(WSS)灵敏度降低,由此造成 遇风切变状态警告的延迟。” 五. 生效日期:1995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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