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1-MULT-42 一. 标题: 可调水平安定面作动筒寿命限制
修正案号:39-3305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国注册的所有空客A310系列和A300-600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DGAC AD 2001-242(B) 空客 SB A310-27-2089R2 空客 SB A300-27-6044R3 (或经批准的以上 SB 修订版)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THSA(可调水平安定面作动筒)审定给定的使用寿命是47000飞 行小时,目前一些装机使用的THSAs已达到这个时限。 如果对THSA的特定部件进行了初始检查和定期检查工作,本指令 允许将THSA的使用寿命从47000飞行小时延长至65000飞行小时/40000 飞行起落。本指令要求从指令生效日期起,必须完成下述工作: 1、在THSA累计使用47000飞行小时前或本指令生效后600飞行小时 内,以后到为准,按照空客SB A310-27-2089R2或A300-27-6044R3规定 对THSA的特定部件进行一次初始检查,如需要进行矫正测量。 如果THSA使用时间不知道,在飞机自投入使用累计47000飞行小时 前或本指令生效后600飞行小时内,以后到为准,必须进行上述检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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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1-MULT-42 一. 标题: 可调水平安定面作动筒寿命限制
修正案号:39-3305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国注册的所有空客A310系列和A300-600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DGAC AD 2001-242(B) 空客 SB A310-27-2089R2 空客 SB A300-27-6044R3 (或经批准的以上 SB 修订版)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THSA(可调水平安定面作动筒)审定给定的使用寿命是47000飞 行小时,目前一些装机使用的THSAs已达到这个时限。 如果对THSA的特定部件进行了初始检查和定期检查工作,本指令 允许将THSA的使用寿命从47000飞行小时延长至65000飞行小时/40000 飞行起落。本指令要求从指令生效日期起,必须完成下述工作: 1、在THSA累计使用47000飞行小时前或本指令生效后600飞行小时 内,以后到为准,按照空客SB A310-27-2089R2或A300-27-6044R3规定 对THSA的特定部件进行一次初始检查,如需要进行矫正测量。 如果THSA使用时间不知道,在飞机自投入使用累计47000飞行小时 前或本指令生效后600飞行小时内,以后到为准,必须进行上述检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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