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3-MD11-06 一. 标题: 检查方向舵脚蹬支撑臂组件
修正案号:39-4267
二. 适用范围: 列在2002年6月6日颁发的波音紧急服务通告MD11-27A080R1上的 MD-11和MD-11F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2003-24-10/39-13379 2.2002 年 6 月 6 日颁发的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MD11-27A080R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方向舵脚蹬支撑臂组件的故障--在某些条件下这将导致 飞机可操纵性的降低,完成以下要求的工作: 一次性超声检查 (a)在本指令生效后6个月内,按照2002年6月6日颁发的波音紧急 服务通告MD11-27A080R1的实施指南对机长和副驾驶两侧的方向舵脚 蹬支撑臂组件的壁板进行一次性的超声检查以确定它的厚度。 (a)(1)如果壁板厚度符合设计规范或服务通告中实施指南和图 表1中规定的操作限制:在下一次飞行前,按照服务通告的实施指南对 方向舵脚蹬支撑臂组件的U形夹进行一次着色渗透检查以发现有无裂 纹。若没有发现裂纹,按适用性完成本指令(b)或(c)段的要求。 (a)(2)如果壁板厚度超出了服务通告的限制:完成本指令(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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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4267 检查方向舵脚蹬支撑臂组件 CAD2003-MD11-06.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3-MD11-06 一. 标题: 检查方向舵脚蹬支撑臂组件
修正案号:39-4267
二. 适用范围: 列在2002年6月6日颁发的波音紧急服务通告MD11-27A080R1上的 MD-11和MD-11F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2003-24-10/39-13379 2.2002 年 6 月 6 日颁发的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MD11-27A080R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方向舵脚蹬支撑臂组件的故障--在某些条件下这将导致 飞机可操纵性的降低,完成以下要求的工作: 一次性超声检查 (a)在本指令生效后6个月内,按照2002年6月6日颁发的波音紧急 服务通告MD11-27A080R1的实施指南对机长和副驾驶两侧的方向舵脚 蹬支撑臂组件的壁板进行一次性的超声检查以确定它的厚度。 (a)(1)如果壁板厚度符合设计规范或服务通告中实施指南和图 表1中规定的操作限制:在下一次飞行前,按照服务通告的实施指南对 方向舵脚蹬支撑臂组件的U形夹进行一次着色渗透检查以发现有无裂 纹。若没有发现裂纹,按适用性完成本指令(b)或(c)段的要求。 (a)(2)如果壁板厚度超出了服务通告的限制:完成本指令(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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