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4-MULT-02
修正案号:39-4280
一. 标题: 检查机身 No.2 至 No.5 龙骨梁下梁缘(flange of gantry) 二. 适用范围: 进行过AIRBUS3474号改装的A300飞机的所有经过批准的型别和所 有序列号,A300-600飞机的所有经过批准的型别和所有序列号。 三. 参考文件: 1.DGAC (AD)F-2003-461 2.AIRBUS AOT:A300-53A0376 2003-12-04 A300-53A6147 2003-12-04 以上所有 AOT 经批准的最新版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在实验室已经对2003年9月17日颁发生效的CAD-A300-11所涉及的 断裂的结构件进行了额外的检查分析,这些分析表明裂纹最初出现在 主要及次要的垂直加强件的No.4号机身龙骨梁下梁缘(flange of gantry)的上表面区域,这些裂纹然后会从一个加强件扩展到另一个 加强件并继续扩展。 这些裂纹的扩展将会导致座舱快速释压并影响到液压系统。 因为这些裂纹可能出现在CAD-A300-11没有强制要求检查的区域, 故本指令在一方面扩大了检查范围,另一方面,增加了检查方法。 以下措施从本指令生效之日起要求强制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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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翻译公司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39-4280 检查机身No.2 至No.5 龙骨梁下梁缘(flange of gantry) CAD2004-MULT-02.pdf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4-MULT-02
修正案号:39-4280
一. 标题: 检查机身 No.2 至 No.5 龙骨梁下梁缘(flange of gantry) 二. 适用范围: 进行过AIRBUS3474号改装的A300飞机的所有经过批准的型别和所 有序列号,A300-600飞机的所有经过批准的型别和所有序列号。 三. 参考文件: 1.DGAC (AD)F-2003-461 2.AIRBUS AOT:A300-53A0376 2003-12-04 A300-53A6147 2003-12-04 以上所有 AOT 经批准的最新版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在实验室已经对2003年9月17日颁发生效的CAD-A300-11所涉及的 断裂的结构件进行了额外的检查分析,这些分析表明裂纹最初出现在 主要及次要的垂直加强件的No.4号机身龙骨梁下梁缘(flange of gantry)的上表面区域,这些裂纹然后会从一个加强件扩展到另一个 加强件并继续扩展。 这些裂纹的扩展将会导致座舱快速释压并影响到液压系统。 因为这些裂纹可能出现在CAD-A300-11没有强制要求检查的区域, 故本指令在一方面扩大了检查范围,另一方面,增加了检查方法。 以下措施从本指令生效之日起要求强制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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