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4-E155-01 一. 标题: 禁止刻意自旋飞行
修正案号:39-4300
二. 适用范围: 未执行过MOD 0767B62改装的EC 155 B和B1型直升机。 注:本指令供机组使用。 三. 参考文件: 1.DGAC 紧急指令 UF-2004-013(A),2004 年 1 月 19 日颁发; 2.欧直紧急电传 No. 67A0005,2004 年 1 月 19 日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有报告发现,在自旋时,左横侧伺服控制器有可能超出其支撑点 限制,这样会导致周期变距操纵杆突然向右移动,而使相关的杆向上 移动。这种情况会在右液压系统失效自旋(紧急下降)时发生。 为防止自旋飞行时,右液压系统压力降低,使驾驶杆(周期变距 操纵杆)突然出现非指令移动,要求从收到本指令起,禁止刻意自旋 飞行,并且,在下降时,必须保持大于或等于10%的转矩(例如,双发 飞行时,每发约5%)。 完成本适航指令可采取能保证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 但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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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地址:39-4300 禁止刻意自旋飞行 CAD2004-E155-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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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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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4-E155-01 一. 标题: 禁止刻意自旋飞行
修正案号:39-4300
二. 适用范围: 未执行过MOD 0767B62改装的EC 155 B和B1型直升机。 注:本指令供机组使用。 三. 参考文件: 1.DGAC 紧急指令 UF-2004-013(A),2004 年 1 月 19 日颁发; 2.欧直紧急电传 No. 67A0005,2004 年 1 月 19 日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有报告发现,在自旋时,左横侧伺服控制器有可能超出其支撑点 限制,这样会导致周期变距操纵杆突然向右移动,而使相关的杆向上 移动。这种情况会在右液压系统失效自旋(紧急下降)时发生。 为防止自旋飞行时,右液压系统压力降低,使驾驶杆(周期变距 操纵杆)突然出现非指令移动,要求从收到本指令起,禁止刻意自旋 飞行,并且,在下降时,必须保持大于或等于10%的转矩(例如,双发 飞行时,每发约5%)。 完成本适航指令可采取能保证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 但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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