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3-A340-07R1
修正案号:39-4387
一. 标题: 更换 A 型和 B 型的襟翼旋转作动器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生产线上未完成50044号改装或在运行中未执行AIRBUS SB A340-27-4111的所有序列号的A340-211,212,213,311,312,313 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DGAC AD F-2003-141(B)R1 2.AIRBUS SB A340-27-4111 (任何经批准的后续修订版)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适航指令替代 CAD2003-A340-07,39-4032 在本适航指令初始版本生效之日(2003年5月14日)起,强制性完 成下列工作,除非事先已完成: 1.自从飞机首次飞行后, 最迟于18000飞行循环 (FC) 内或12年前, 以先到为准, 并且装载的旋转作动器从未从飞机上卸下过, 根据AIRBUS SB A340-27-4111R2的要求,用件号为2240A0000-01或2240K0000-01的 A型旋转作动器更换件号为6975*****的A型旋转作动器;用件号为 2241A0000-01或2241K0000-01或2241L0000-01的B型旋转作动器,更换 件号为6975*****的B型的旋转作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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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地址:39-4387 更换A 型和B 型的襟翼旋转作动器 CAD2003-A340-07R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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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3-A340-07R1
修正案号:39-4387
一. 标题: 更换 A 型和 B 型的襟翼旋转作动器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生产线上未完成50044号改装或在运行中未执行AIRBUS SB A340-27-4111的所有序列号的A340-211,212,213,311,312,313 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DGAC AD F-2003-141(B)R1 2.AIRBUS SB A340-27-4111 (任何经批准的后续修订版)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适航指令替代 CAD2003-A340-07,39-4032 在本适航指令初始版本生效之日(2003年5月14日)起,强制性完 成下列工作,除非事先已完成: 1.自从飞机首次飞行后, 最迟于18000飞行循环 (FC) 内或12年前, 以先到为准, 并且装载的旋转作动器从未从飞机上卸下过, 根据AIRBUS SB A340-27-4111R2的要求,用件号为2240A0000-01或2240K0000-01的 A型旋转作动器更换件号为6975*****的A型旋转作动器;用件号为 2241A0000-01或2241K0000-01或2241L0000-01的B型旋转作动器,更换 件号为6975*****的B型的旋转作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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