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升级,指令格式、编号等可能存在非原则性改动。该指令仅供参考,以原颁发纸版指令为准。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A C
适
航
指
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1-A340-03R2
修正案号:39-4388
一. 标题: 检查旅客/机组门和紧急出口门滑梯拖杆(GIRT BAR)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A340-211、-212、-213、-311、-312和-313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DGAC AD F-2001-052(B)R2 2.AIRBUS AOT A340-52-A4075 (2000 年 8 月 2 日的原版或以后批 准的修订版可适用于下面四(1)的要求;2001 年 1 月 3 日修订版 1 版或 以后批准的修订版可适用于下面四(2)的要求)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适航指令替代 CAD2001-A340-03R1,39-4202 本适航指令初始版生效之日(2001.03.18)后,必须完成下列工作 (除非事先已经完成): (1)飞机投入使用后18个月内或在本适航指令初始版生效之日 (2001.03.18)后550飞行小时内,以后到为准,按照2000年8月2日颁发 的AIRBUS AOT A340-52-A4075的规定,检查滑梯,如果发现滑梯没有 锁定功能,则在下次飞行前进行修理或更换。 (2)按照2001年1月3日颁发的AIRBUS AOT A340-52-A4075R1的规 定,以不超过18个月的间隔重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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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地址:39-4388 检查旅客机组门和紧急出口门滑梯拖杆(GIRT BAR) CAD2001-A340-03R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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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 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2001-A340-03R2
修正案号:39-4388
一. 标题: 检查旅客/机组门和紧急出口门滑梯拖杆(GIRT BAR)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A340-211、-212、-213、-311、-312和-313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DGAC AD F-2001-052(B)R2 2.AIRBUS AOT A340-52-A4075 (2000 年 8 月 2 日的原版或以后批 准的修订版可适用于下面四(1)的要求;2001 年 1 月 3 日修订版 1 版或 以后批准的修订版可适用于下面四(2)的要求)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适航指令替代 CAD2001-A340-03R1,39-4202 本适航指令初始版生效之日(2001.03.18)后,必须完成下列工作 (除非事先已经完成): (1)飞机投入使用后18个月内或在本适航指令初始版生效之日 (2001.03.18)后550飞行小时内,以后到为准,按照2000年8月2日颁发 的AIRBUS AOT A340-52-A4075的规定,检查滑梯,如果发现滑梯没有 锁定功能,则在下次飞行前进行修理或更换。 (2)按照2001年1月3日颁发的AIRBUS AOT A340-52-A4075R1的规 定,以不超过18个月的间隔重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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